王成、杨刚、孙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二次装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居住环境、居住空间的要求也日益提升,二次装修已经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中肯,切合我市实际,我们非常赞同。近两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加大了对二次装修的监督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一、 加强政策引导和落实执行
依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2009年3月1日实行的《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08号令),结合2018年12月1日淄博市政府施行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8〕129号)文件精神,对装饰装修工作,包括二次装修进行全面监督和落实执行。
二、 加强对装修企业的监管力度
开展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活动,主要以装饰装修企业无执照、无资质为切入点,打击“马路游击队”施工队伍,净化装饰市场。对装饰公司背离市场经营规律,有造成市场不稳定因素的营销行为,我们将密切关注,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前进行防范。提高文明意识,倡导文明装修的市场氛围。
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二次装修监督监管
对于二次装修管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二次装修的申请、图纸查验、装修时间约定、装修禁止行为、装修过程监管、装修验收等工作,物业企业要及时做好现场巡查和监督,对于二次装修过程中出现的私搭乱建、违规装修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住建局、行政执法等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二次装修宣传教育
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借助小区宣传栏、大屏、楼道宣传栏等宣传窗口,大力宣传装修装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监管内容,采用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将违规装修的危害及后果告知业主,并严格落实监督。积极开展装饰装修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装修明白纸、装修禁止行为温馨提示等方式,提升业主对于二次装修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二次装修监管工作的认可度。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217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