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淄建发〔2023〕5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355100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文日期
2023-05-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淄建发〔2023〕54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计价依据实施指导,进一步有效化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试行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特制定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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