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淄建发〔2022〕5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2-5234330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文日期
2022-04-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废止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淄建发〔2022〕54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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