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4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4-54287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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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4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

二、选房地点

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4楼大会议室。

三、配租房源

此次计划分配幸福城公租房小区45套、储藏室9间(储藏室与房间号一一对应),洪沟廉租房小区6套,储藏室6间。(详情见附件)。

四、参加现场选房人员

根据现有房源情况,按照2月2日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计分排序结果,前65名参加现场选房。现场选房按照计分排序顺序依次选房,若现场有选房家庭放弃,房源有剩余的,后期按照排序结果,依次通知递补选房。

现场选房时,原则上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申请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5)。

五、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次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填写《选房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四)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单》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六、选房结果公布

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第一时间在选房现场及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房家庭代表请于开始选房时间30分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签到(非本人选房的,还须携带《委托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签到的不能进入选房现场。

(二)选房时,一户选房家庭最多允许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障选房顺利进行。

(三)由于现场选房时间有限,请各选房家庭事前详细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预案,选房时带好纸和笔。

(四)参加选房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测体温后入场。

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电话:2178137,2174252。

附件:1. 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可分配房源明细表

2. 市级公租房轮候人员计分排序结果

3.委托授权书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