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淄博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 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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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3-533470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我市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行业发展相对较早,经过近三十年发展,行业内企业规模、管理水平、创新发展能力等参差不齐。为健全和完善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供热、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完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我市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制定出台加强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
二、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4.《山东省供热条例》
三、主要条款说明
(一)第一条至第四条,对本办法的使用范围、评估周期、责任部门、协同合作工作机制进行了说明。
(二)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了评估内容、评估要求,评估报告编制、公示和结果的应用。
(三)第十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评估结果的补救措施以及整改达不到要求等情况下的临时接管措施,明确了临时接管工作的事项,同时规定了处罚措施。
(四)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评估工作中的举报受理和档案管理等事项。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自2023年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