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2-532629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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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修订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国家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部署,结合部、省对行业信用管理最新规定,修订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对“信用好”的企业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实行激励,对“信用差”企业实行惩戒,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对信用建设提出新要求、新规定,修订起草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研究近几年新出台的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信用政策,结合多年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信用管理做法和经验,起草本办法。到张店区、临淄区和桓台县专题调研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修订工作,征求了局机关科室、属单位、区县住建局、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的意见,广泛征求了企业意见,对征集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纳。

四、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总分八个章节四十一条内容两个附件,基本框架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修订的依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

第二章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组成。

第三章为信用信息归集。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归集方式和路径。

第四章为信用信息公开与修复。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公开时间以及不良信用信息的修复规定。

第五章为信用评价。明确了信用评价的信用得分算法、信用等级标准等。

第六章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明确了对AAA级、AA级、A级、B级、C级和“黑名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第七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市区县主管部门的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该办法的施行有效期。

附件1为优良信用信息标准。

附件2为不良信用信息标准。

(二)重点修订内容及相关说明

1.第九条明确了房地产开企业“黑名单”的七种情形,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对“黑名单”管理的要求,具体细化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黑名单”严重失信情形。

2.第十四条建立了行政处罚不良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3.第十五条、附件1(AYL-6)、附件2(A5-5)实行了信用信息的关联制度。子公司的信用信息关联到母公司,子公司在项目品质、开发业绩、社会责任等优良信用信息关联母公司;子公司发生扣分在3分及以上的不良信用信息关联到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100%系数关联、非全资控股公司按50%系数关联。

4.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建立了信用信息公开与修复制度。在原先对优良信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公开不良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已经在“信用淄博”公开的,不再在市住建局官网公开。建立相应的修复机制,按照宽容审慎的原则,对一个评价周期内首次发生不良信息的,企业可以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修复不良信用信息,暂不公开;再次发生不良信用信息的,进行公开。公开期间,企业可以采取“信用整改”方式修复不良信用信息,完成整改的可以撤下公开信息。

5.第二十三条优良信用信息的有效期设置。开发项目获得的奖项有效期一般设置为2-3年,企业获得的表彰表扬奖项有效期一般为1年。

6.第二十四条统一设置了企业的信用基础分为60分。之前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并赋予不同的信用基础分。目前资质管理规定,企业资质只分为一级和二级。

7.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优良信用信息标准》,按照企业奖励、项目品质、开发管理、开发业绩、社会责任、信息关联等6个方面具体给出了优良加分分值、有效期、报送方式。

8.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标准》,从许可、建设、销售、交付、其他等5个管理方面,明确列出不良信用信息的法规依据和具体扣分分值。

9.第二十七条以企业的信用得分、排名和不良信息的严重程度,明确给出了AAA级、AA级、A级、B级、C级和“黑名单”的信用等级标准。

10.第三十条增加了排名前十的,列为“淄博市十佳房地产开发诚信企业”;增加了在土地出让、价格备案等方面的支持;增加了预售许可的发放时间节点的政策支持;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核、授信的支持等。

11.第三十六条增加: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后新取得资质的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照A级执行,有控股公司的按照其控股母公司的信用等级执行。

五、征求意见情况

共征集意见12条,有10条采纳,有2条没有采纳。

六、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的施行日期2023年2月1日起,截止日期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