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孙瑜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408896 文号: 淄建党发〔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孙瑜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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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孙瑜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淄建党发〔2023〕2号

 

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孙瑜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职务;

邱宝玉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田甜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组织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万锐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审计科科长,不再担任住房保障科科长职务;

史琨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广庭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建筑市场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孟凡华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一级主任科员;

周长忠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锦华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质量安全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锋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一级主任科员;

宗风刚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质量安全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艳丽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继承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质量安全监管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房晓军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刘娟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原物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晓龙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副科长,原物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自然免除;

邢辉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三级主任科员;

尹皓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科三级主任科员;

路鹏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

王世福同志不再担任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大海同志不再担任城市建设科科长职务;

田英华同志不再担任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韩博同志不再担任政策法规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