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更新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行动,对治理“城市病”、破解城市短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既是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也是“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的发展工程。淄博市作为山东省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近年来,通过补齐政策短板、发挥项目带动、完善要素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等措施多点发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走深走实。
一、以政策机制为核心,完善顶层设计
淄博市坚持“规划引领、体检先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传承文化、保护生态”的工作原则,以防止大拆大建为底线,制定《淄博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体检结果运用,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印发《淄博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更新步骤,开展调查评估、制定实施方案、注重产业升级、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要素保障,在土地、资金、审批等方面提供支持。强化政策保障、做好宣传引导,推动城市更新行动落地见效。
二、以项目策划为抓手,强化项目统筹
积极策划城市更新项目,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2023年,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改造项目等9个项目入选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总结被住建部纳入全国汇编。两会期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被央视宣传报道。2024年,小西湖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8个城市更新项目入选省级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类项目,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入选山东省城市更新创新案例(第一批)。
三、以要素保障为支撑,加强高位推进
创新审批模式,简化立项用地规划手续,优化开工手续,简化验收流程。破解租赁土地项目手续办理难题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项目快落地,盘活闲置土地120亩,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3100余万元。扩宽资金渠道,引入多元社会资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相关减免政策,加强财政政策扶持,积极参加城市更新政银企对接暨项目推介活动,扩宽建设资金。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土地供应政策,创新开发运作模式,推动规划管理有序衔接,合理确定规划管控要求,坚持“向存量要增量、向改革要空间、向创新要活力”的工作思路,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175亩。聚焦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探索运用“存量旧改+文创产业”改革模式,盘活110多亩存量资产,改造特色单体建筑17个,工业遗产更新成为新兴产业。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会同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服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政策研究,从土地利用、容积率激励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服务,在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等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和规划审批效率。多方面探索城市更新项目盈利模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对接,支持城市更新单元做优做强。针对全域公园项目,将在后续的全域公园建设中摸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的新模式,做好公园城市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其中,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背景及问题分析
2019年12月,我市提出了“打造公园城市、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交通快速通达”的城市工作思路,开启加快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建设新模式。4年来,我市在公园城市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有力提升了群众生活工作环境,提高了沉浸式生活体验,被纳入全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但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仅仅依赖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议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成公园城市示范区。
随着淄博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主城区一批又一批功能适用、景观怡人、舒适便捷的公园变身网红打卡地,不仅是当地居民休闲运动的好去处,也成了外地朋友打卡淄博的目的地。而随着“淄博烧烤”火爆出圈,外地游客感受到热的是当地美食,火的是政通人和,全域公园城市也“藏”不住了,纷纷点赞“宝藏淄博”。据权威发布,仅2022年淄博筹划实施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重点项目292个,年度投资为121.71亿元。随着公园城市建设项目的不断投入,财政会更加紧张、资金困难。同时由于更新区域产业发展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容积率政策不够完善、参与主体多等原因,社会资本参与比较困难、融资难度大。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建议
1、出台完善城市更新政策。统筹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工作,通过开展区域评估、规划更新等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的土地利用、容积率激励、融资、税收优惠等政策体系,明确政府与企业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保护双方权益。像容积率奖励,可以将项目周边的零星土地进行整合提高容积率指标,或者通过联动改造的方式,实现容积率异地平衡等,让投入资本的相关企业得到相应回报。
2、创新融资方式,丰富资本参与渠道。针对不同项目类型、不同环节的资金需求进行适度创新,积极多种组合融资方式。对于一些有价值的古建筑、古文化遗产的文化公园建设,可以借鉴国外遗产“领养人”制度,在保留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把一部分使用权交给“领养人”,鼓励企业、机构、个人等各类主体根据资金实力、技术实力等对文化公园内的非核心文化遗产进行“领养”,通过税费抵扣、运营收入比等方式给予相应优惠。
3、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新模式,建立合作机制。促进政府+企业+地产商三方联合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选择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地方国企,通过注资、注入优质资源资产及经营性业务,支持更新单元做优做强;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轻资产模式参与改造,鼓励开展租赁置换、经营特色民宿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运营商的身份参与,利用原有城市基因,引入文创类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社区公园改造,可以遴选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的城市合伙人,政府社区零成本、社会资金全投入,置换社区内相应的公共场馆租赁费等形式。
4、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监管和评估。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管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同时也应为社会资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为社会资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避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5、加强宣传推广,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资本对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城市更新的科技含量和效率,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总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创新融资方式、建立合作机制、加强监管和评估、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宣传推广以及推动技术创新等措施,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