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快速路限速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快速路设计车速为60、80、100公里/小时。道路的限制速度值是以道路的设计速度值为基础,根据道路功能、道路特征、设计速度、运行速度、法定速度、道路环境、历史事故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目前,快速路的进出口加减速车道长度、平面线形、纵断面等指标均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技术标准设计施工,速度提升至100公里/小时后,进出口加减速车道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平面线形及纵断面指标也不满足规范要求,例如:昌国快速路有2处圆曲线半径为2000米,鲁泰快速路有3处圆曲线半径为2000米,4处圆曲线半径为2500米,原山快速路有2处圆曲线半径为2000米,1处圆曲线半径为2250米,均不满足10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最小半径3000米的要求。
根据您的建议,为提升快速路道路通行能力,将与交警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对上下匝道流量较大以及拥堵的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快速路的设计时速、交通流量、道路特征等情况,邀请专家进一步评估论证,研究解决方法,提高通行效率。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背景及问题分析
随着环形快速路基本实现合围贯通,市民和外地车辆交通出行品质大大提升。快速路减少了平面交叉口和红绿灯数量,从而提高行车速度,缩短较远距离的行车时间,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混行机会,快速路主要服务于中长距离交通,满足机动车快速安全到达目的地。然而,在城市快速路通车后,市民从不敢走,不会走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快速路出行,导致城市快速路迅速吸引大量的交通流,这是导致快速路局部交通拥堵的诱因之一。当然快速路也存在限速稍低,造成车辆通过时间变长,特别是早晚高峰易发拥堵,快速路成了快堵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未来交通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十分有必要提升现有快速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民交通需求。
建议
1、建议参照高速公路做法,差异化设置快速路的限速标准,将左侧1-2个车道设置为快车道,车辆限速为100km/h,只允许车速大于80km/h的快车通行,将最右侧的车道设置为货车道或慢行车道,最高限速仍然按照80km/h控制。
2、发挥交警优势,集中科技效能,采取定点值守与机动巡逻相结合,利用监控系统和无人机实时画面,及时感知快速路重要节点及周边路况,全面强化堵点路段疏导,坚决做到有堵必输,减少事故发生。
3、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慢车占用快速路、违规加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