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立足新基建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市实际,我们表示赞同。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推广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城市低碳发展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重要举措。
一、制定出台《淄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联合制定的《淄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在文件会签中。其中,第五部分《重点任务》明确,推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 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逐步扩大既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住建、人防、消防、电网等部门加大协调力度,扩大老旧小区和已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积极推动“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建设。
二、将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我市住宅品质提升内容
今年5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90号),在《淄博市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中规定,加强配套设施人性化设计。住宅停车配建指标应综合考虑周边交通与停车需求,适当增加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需求紧张的地方,新建住宅配建标准为1:1.5,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1:1.1。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余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三、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纳入2022年度市重大民生实事
今年,市人大票决10项民生实事,第7项“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明确,“新能源充电设施广覆盖。新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2000个以上、小区内部充电桩1500个以上,实现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大型商超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重大民生实事,大力提升住房品质,不断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市民低碳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