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提案列举的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鲁能齐林小区存在服务用房归属、使用、管理等存在遗留问题,居民上访形成舆情。我局高度重视,于6月30日安排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会同张店区住房保障中心、车站办事处、齐林家园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研。据现场查看,该服务用房为三层独体建筑,一楼原出租合同到期后闲置,二楼为物业办公用房,三楼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据小区居委会刘书记介绍,为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拟向办事处申请资金对该服务用房进行装修提升改造,同时对该房屋下一步如何使用提出了调整方案:拟把一楼改造为居委会便民服务大厅,二楼为居委会、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三楼为居民活动中心,该方案是否合理以及该服务用房相关遗留问题,张店区建设主管部门、车站办事处、小区居委会正在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
二、您提出的“彻查市内所有老旧小区,对包括住宅楼、物业楼、沿街商铺等在内的所有小区建筑进行产权、建筑手续、建设用途等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对于存在问题的建筑进行整改”的建议。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房屋建筑违法清查工作。今年4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全面查清我市城市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分别做好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消防、经营等清查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采取边动员、边清查、边整治、边规范,同步进行、压茬推进。各区县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自2021年4月起至2024年6月结束。通过对《淄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落实,您的建议将得到落实 。
三、您提出的“关于所有小区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目前,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741家,物业管理委员会266家,两者合计数量占全市小区比例达72.55%,小区业主自治比例远超全省业委会成立率不足20%的平均水平。下一步,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将继续强化业主自治建设,深化“红色物业”品牌建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行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各自的职责督促指导协调办事处、居委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提升小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2165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