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快速路网对客车及5吨以下轻型货车开放通行的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4124
建议人: 毛民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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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快速路网对客车及5吨以下轻型货车开放通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快速路网一期工程中的鲁泰大道、原山大道、昌国路于2022年11月6日正式通车,淄博正式开启“高快一体、快快相连”的立体交通新模式,广大驾驶员朋友也体验和畅享了快速路带来的便捷和高效。快速路高架桥的设计荷载标准为“城-A”级,满足大巴、中巴、5吨以下轻型货车的通行需求。

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快速路建设、通车的情况,并借鉴外地市经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有关规定,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淄博市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城市快速路禁限行规定调整为: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全天不禁行;车辆高度不超过3米的客车全天允许驶入城市快速路;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不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轻型货车),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下一步,将按照快速路通行的有关规定,与公安、城管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提升城市快速路通行服务能力。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内容:淄博城市快速路网工程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决策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资金投入多,对于实现区域互联互通、提升城市通达度具有重要意义,自开工建设以来就始终是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 去年年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快速路网通车里程达到45公里而且成环,有力缓解了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提高了出行效率,给市民带来了极大便利,真正体现了淄博速度、淄博效率,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城市品味,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但通过调研也发现,快速路目前限制客车和货车等通行,这对增进区域联通和助力产业发展形成了一定阻碍,希望有关部门能优化政策,针对性调整快速路车辆限行规定,现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 (一)建议快速路对中巴、大巴等客车开放通行。目前,大多数工业企业均布局在中心城区郊区,职工上班很多依靠企业班车通勤,其中齐鲁石化、蓝星东大、东岳集团等企业都以大巴车作为通勤班车。因快速路不允许客车通行,通勤班车就只能绕行城区道路,这样既加重了城区交通负担,也增加了职工上班通勤时间,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经调研,目前很多拥有高架快速路的城市,如上海、宁波、徐州、宜昌等城市均不限制客车在快速路通行,建议我市也尽快调整限制客车在快速路通行的规定,为职工通勤提供便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二)建议快速路对5吨以下轻型货车开放通行。目前,我市市区内货物运输和物流配送主要由5吨以下轻型货车承担。因现在快速路不允许所有货车通行,大大降低了市区货物运输和配送效率,增加了企业和商户的运营成本。经调研,目前很多拥有高架快速路的城市只限制黄牌中大型货车在快速路通行。上海还在2020年为保障服务城市配送,打破现行常规,对轻型、微型货车在快速路开放通行,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建议有关部门能针对性开展调研,调整限行措施,允许5吨以下小型货车在快速路通行,方便市区内货物运输和物流配送,有效降低企业经营和物流成本,改善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