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统筹,实现人才公寓共建共享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022158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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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关于市区统筹实现人才公寓共建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全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人才公寓建设、分配、管理、考核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扎实开展了人才住房需求调研,充分了解人才住房需求,统筹编制年度筹建计划,通过新建、购买、配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着力建立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落实人才公寓筹建项目67个、12578套。

同时,按照我市提出的“3年引进10万名大学生的要求,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公寓建设规划,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30000套。

二、基本情况

(一)市级人才公寓筹建情况。人才金政37发布后,为解决注册地张店区等区县的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人才的居住需求,市级共筹建人才公寓项目3个、3726套(占已落实筹建项目总套数的29.6%),分别为:齐润花园高层次人才安居房项目(2020年),共计28套,全部为租赁型房源,已竣工交付;创业创新谷人才公寓项目(2020年),共计548套,已竣工验收,其中,产权型房源(338套)已分配301套;租赁型(210套)房源计划5月底前分配;市级人才公寓集中建设项目(2021年、2022年)共计3150套,已进场施工。

(二)市区共享人才公寓情况。为满足我市区县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让政策惠及更多人才,助力人才招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和分配范围。从202211日起,市级人才公寓面向群体为淄博人才金政37下发后(20191121日以后),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区划调整后)、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政府公布最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引进的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次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同时,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选择申请注册地区县的人才公寓。目前,市级人才公寓已面向301名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进的人才分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人才公寓共享机制。结合我市人才金政37政策升级,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人才公寓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和各区县进一步研究建立人才公寓共享机制,允许一定层级且符合区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申请市级人才公寓,进一步缓解各区县特别是张店区人才公寓房源筹集压力。二是拓宽房源筹集渠道。扎实开展人才公寓需求调研,根据人才公寓需求情况和全市人才招引计划,统筹制定人才公寓筹建计划,持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探索试点通过房票形式,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相应层级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由其自主选择房源,纳入人才公寓房源管理。三是支持企业筹建人才公寓。为缓解政府筹建人才公寓带来的财政压力,鼓励用工规模较大或者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业及各类园区,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列入全市人才公寓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贷款,给予2%的一次性贴息补助;支持在人才聚集区域、产业园区,采取集中新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充分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为实现我市人才招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理由: 张店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张店区创业创新,构建了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人才公寓建设成为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的关键一招。结合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分配实际情况,如何科学合理地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人才公寓建设现状 2020年张店区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根据人才公寓建设任务分配,2020年到2022年,三年张店区人才公寓筹建任务数量分别为300套、1625套、1960套,其中2020年实际完成人才公寓建设任务304套,其中产权型人才公寓180套,均已分配完成。租赁型人才公寓124套由国资公司购买,政府委托运营,购房款约6500万元。2021年张店区人才公寓筹建任务1625套,实际落实1649套,购买房款及产权型人才公寓补贴约需支出4.86亿元。2022年人才公寓任务1960套,初步估算费用需要6.38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公寓建设资金保障压力大。产权型人才公寓按人才享受面积的25%给予开发企业补贴,租赁型人才公寓基本是通过国资平台购买租赁运行,且内部装配完善,达到“拎包入住”条件,人才公寓租赁收费按市场租价减半收取。张店区财政资金紧张,收支差距大,人才公寓建设资金缺口大,人才公寓建设可持续发展势头不足。 (二)受土地因素制约较大。张店区人才住房项目多集中分布于配套成熟、人口稠密的中心城区板块,张店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稀缺,未来可供土地有限,尤其适宜人才工作、创业生活便利、交通发达、教育医疗配套设施成熟完善的地段住房供给量更是少之又少,张店区人才住房建设受土地资源的束缚制约更加明显。 (三)开发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参与建设人才公寓积极性不高。根据规定,房源一旦纳入人才公寓范畴,开发企业3年内不得自行对外销售。人才公寓房源去化周期长,人才公寓购买存在不确定性,企业资金回流慢,压力大,积极性不高。 (四)人才需求多元,难以精准施策。产权型人才公寓外地流入人才购买意愿不积极、强烈,张店区回流人才大部分名下有房产,不符合购买条件。租赁型人才公寓出租率难把控。政府为方便运营与管理,多集中购买。人才基于通勤成本考量,多选择就近租房,租赁型人才公寓容易造成房源闲置。 三、优化建议 (一)建立人才公寓“市区统筹”的并轨融合机制。据统计,张店区级人才核算基数中有超过30%以上的人才在市属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市级人才公寓选房条件。综合考虑中心城区财政资金紧张以及土地受限等制约因素,建议市级统筹中心城区人才公寓建设分配,实现主城区内人才公寓红利政策无差异化;或由市级统筹安排人才公寓建设土地,划拨张店区使用,从而解决中心城区土地制约受限问题。市区人才公寓统筹规划建设,可以集约建设用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发挥叠加效应,实现淄博市级与张店区级共建、共享、共赢,合力打造多彩活力的人才公寓项目品牌。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完善多渠道人才公寓筹建模式。鼓励人才聚集、具备建设条件的企业、院校、医院等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人才住房,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在拿地及配套费减免上享受优惠政策。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乃至分配规则还可以适当放宽、自主决定,从而真正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吸引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