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5-55174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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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文件要求,现对淄博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内容

反馈问题(序号60):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

二、整改目标

加快管网排查进度,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排查,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各区县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采用闭路电视、声纳、电子潜望镜或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和检测手段,全面开展排查,系统掌握管网布局、雨污合流的城市道路和老旧小区需改造管网长度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为管网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二)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雨污分流工作改造计划,明确整改期限,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城市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管道机器人、电子潜望镜等技术手段,对未排查的市政污水管网以及2022年以前已排查但无排查记录的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于2022年底排查完成市政污水管网2088.12公里,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淄博市需排查891.2公里市政污水管网”任务。

(二)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淄博市成立“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专班,印发《淄博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月通报”工作机制,保障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按序推进。其中,2021年改造完成1.8公里,2022年改造完成83公里,2023年改造完成103.35公里,完成了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

五、销号验收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2025年3月29日按程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销号验收。经组织专家评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为淄博市已完成整改任务,已向淄博市出具同意销号验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