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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22 16:3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和谐稳定,517日至5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房屋市政施工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了50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并结合现场抽查情况重点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情况进行了督查。其中,抽查31个项目模板支撑和脚手架钢管扣件实测实量工作,有8个项目实测实量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占比25.8%;抽查72台起重机械,有8台起重机械维保质量不合格,占比11%;抽查28个项目深基坑,有1个项目变形监测资料提供不及时、变形监测流于形式,占比3.5%;抽查50个项目临时用电,有15个项目测试仪器配备不全,占比30%;抽查50个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有17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和专款专用,占比34%。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0份,查出隐患问题1393条,其中安全隐患1048条,企业行为问题345条,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16个项目责令停工整改(详见附件)。

二、好的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21条举措,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部署;能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能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能够积极推行房屋市政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能够认真落实四项专项整治、三项长效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工作的落实,积极防控施工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可控。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部门方面

部分区县对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罚力度不足,严管重罚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建筑施工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然存在只检查不处罚问题,处理处罚模式单一,分层级递进式处理处罚体系尚未建立;个别区县对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走形式,走过场,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真正发挥作用;大部分区县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掌握的不深不透,一知半解,工作推进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地见效;施工企业晨会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开工第一课、《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制度普遍未落实到位;个别区县监督力量配置不均衡,质量安全一线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多重履职,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安全监督工作。

(二)行为方面

市场行为: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或先施工后补办建设手续等情况;个别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管理人员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且未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考勤;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

安全行为: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照规定费率进行约定,低于规定费率向施工单位拨付或拨付滞后等情况;个别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形同虚设;个别施工现场安全员配备数量不足且存在履职不到位、未记录安全员日志等情形;部分项目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安全检查人员专业配备不足,检查内容未涵盖施工现场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记录同类型隐患问题反复出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100%,存在使用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或证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无信息等情况;个别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存在现场抽查工人无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试卷未批阅、无成绩等情况;部分监理企业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关键节点无旁站记录;个别项目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等情况。

(三)现场问题方面

1.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基坑方面,坡顶堆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坡顶、坡底排水措施未按方案施工;临时边坡无设计方案,现场实际坡率偏小;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编制;部分基坑未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验收资料;个别基坑未经不少于 3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验收。二是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多数主体标准层结构支撑采用轮扣式架体,普遍存在架体水平横杆未连续设置,架体整体性不强,边梁底部水平横杆悬挑受力或模板支撑与脚手架相连,楼梯位置、异形部位立杆底部悬空,多个可调托撑自由端超规范规定等问题。三是脚手架方面,悬挑钢梁锚固段长度达不到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卸荷钢丝绳末端固定方式采用穿墙后绳夹卡紧的不稳定方式;悬挑层架体底部及侧面未用硬质材料封严,外脚手架开口处端部无横向斜撑和连墙件,作业层外架防护高度不足,立网、平网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和卸料平台处架体立杆、水平杆断开,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检测结果大多在10N.m—35N.m(达不到《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规定的40-65N.m)等问题。

2.起重机械方面。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维保管理不到位,维保工作流于形式,致使现场起重机械长期带病运转。个别项目起重机械资料管理混乱,塔机安装方案与现场不符,设备安装自检记录、验收记录、月检记录等资料检查内容不真实;个别项目塔机存在附着杆长度超说明书要求,未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明及受力计算书;附着杆连接销轴数量与说明书不符;吊钩滑轮组滑轮轮缘破损;标准节连接高强螺栓松动严重;起升钢丝绳断丝达报废标准等较大安全隐患问题。

3.安全防护方面。个别项目作业层无临边防护、作业层临边防护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采光井和通风井等无临边防护和平面防护;少数项目未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相关要求;大部分项目卸料平台普遍前端开口安全防护高度不足1.2米,部分项目卸料平台与楼层接合部未铺板或封闭不严。

4.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项目存在电工不会使用检测工具,检测工具配备不全,实际操作电工无证或电工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现场存在一闸多机、漏电保护器失效、漏保无可见分断点、重复接地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四、处理意见

(一)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12 个月内连续两次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或未对危大工程进行专家论证的新里城一期建设项目5#7#9#11#-15#住宅楼等3个项目的参建主体(详见附表序号1-3)予以全市通报,信用评价扣分;责成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参建各方经济处罚。对注册地在省内的 2 家施工单位,报请省厅启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对注册地在省外的1家施工单位,报请省厅移交企业注册地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处理处罚程序。

(二)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现场隐患问题较重的淄博万城花开1#3#5#楼等4 个项目参建主体(详见附表序号4-7)予以全市通报,信用评价扣分;责成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参建各方经济处罚。对其中3 家本地施工企业,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审查,审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程序报请发证机关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1家外地进淄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违规事实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审查。

(三)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现场隐患问题较大的齐都御园项目等 9个项目参建主体(详见附表序号8-16),予以全市通报,信用评价扣分;责成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参建各方经济处罚。

(四)责成上述问题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实施内部处理处罚。责成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对本次通报的16个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进行约谈,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人员有变更的,按照检查时实际在岗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理处罚标准,对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安管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问题整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在做好部门存在问题整改的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到场复核,明确整改时限,逐一复核闭环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复核到位,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单位)复核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情况(PDF版)于7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纸质材料各区县存档备查。

(二)实施严管重罚要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理处罚,对综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的,要按照《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推行一二三工作法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递进式处理处罚,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要立即启动对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权与执法权分离的,要落实责任、相互配合,确保移交到位、跟踪到位、处罚到位,充分发挥严管重罚高压震慑作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针对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梳理研究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落实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严格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投入,按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齐配好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确保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查要涵盖现场所有分部分项。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充分利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考勤等方式,确保关键人员在岗履职到位,通过小切口写好大文章,倒逼企业责任落实。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肢解发包、违反分包、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责令停工工程一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2

 

 

 

 

 

 


附件

责令停工工程一览表

序号

所在区县

工程   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1

桓台县

新里城一期建设项目5#7#9#11#-15#住宅楼

淄博万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虎

山东信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景强

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张奎斌

停工整改

一、土建(6#楼)模板支架:1.架体局部缺少水平杆,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2.部分可调托撑自由端超650mm,违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4.4.9条规定。

悬挑脚手架:1.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1条规定;2.个别悬挑钢梁前端落在主体悬挑结构上。

二、临时用电(14#楼):1.北侧总箱顶端距防护棚顶小于0.5m,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6.1.4条规定;2.北侧钢筋区开关箱中心距离地面高度小于1.4m,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规定

三、消防(14#楼):1.现场抽查14#楼安全立网无阻燃性,违反了《安全网》(GB5725-2009)第5.1.12条规定;2.消防用水主管管径达不到DN100mm,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7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防水工程、农民工工资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工资发放未纳入平台发放,建设单位对以上分部分项工程肢解发包;2.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

2

周村区

阿里巴巴数字农业中心项目一期

山东纽澜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展丰国

中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石莹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郭秦命

停工整改

一、土建:1.现场无临边防护,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1条规定;2.电梯井口平面防护不严;3.研发二东侧电梯井口无防护,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1、4.2.2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1.现场无总箱,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配电箱开关箱未做重复接地,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3.2条规定;3.主电缆线沿地明敷,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2.3条规定;4.大门口处开关箱乱拉乱接,一闸多机,电焊机无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3条规定;5.研发二单体电焊机无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6.北侧分箱未做重复接地,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3.2条规定。

三、起重吊装:1.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五个必须”的通知》(淄建发〔2021〕129 号);2.个别汽车吊无吊钩保险,违反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第4.1.4条规定;3.吊装带多数破损严重,违反了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第4.2.1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项目经理石莹监理例会全部由他人代签,不在岗履职,未履行建造师义务;2.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郭秦命监理例会全部由他人代签,不在在岗履职;未履行监理工程师义务;3.专职安全员张圣江不在岗履职,人未到场,安全日志无记录内容;4.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参加考勤。

3

经开区

凤凰星著一期三标段

淄博盈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姜树峰

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张若军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冯功甲

停工整改

一、基坑:1. 现场实测坡顶到开挖面已开挖到4.8米,开挖尚未完成,实际超5m,且南侧2层板房西墙距离基坑上口约2米且此段基坑垂直开挖,未按照住建部37号部令危大工程管理清单第一条第二款组织专家论证;2. 现场边坡设置坡率与方案不符。

二、临时用电:1.车辆冲洗平台未设置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东侧10KV架空线路无外电防护措施及方案,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4.1.6条规定。

三、塔机(19#):1.地脚螺栓松动严重,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2.2.4条规定;2.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3.安装验收资料不真实,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4.18条规定;4.塔机起重臂覆盖架空线路,无专项安全防护,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10.4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总监理工程师冯功甲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考勤;2.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内容不全,非本人填写;3.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未提供专业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凭证,劳动工人未纳入实名制监管平台进行考勤。

4

周村区

淄博万城花开1#3#5#楼项目

淄博花开置业有限公司

陈庚

山东国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盛金艳

山东祥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宁

停工整改

一、土建:悬挑脚手架(3#楼):1.竖向剪刀撑未连续设置,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6.3规定;2.安全通道处水平杆断开,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第6.2.3条规定

模板支架(3#楼):1.架体局部缺少水平杆,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2.地下室架体采用轮扣式脚手架超5m未进行专家论证,违反了《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T/CCIAT0003-2019)第6.1.3条规定。

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楼):1.部分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违反了《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2006)第6.2条规定;2.架体水平支撑点部分固定于主体悬挑结构上,卸料平台上部、塔机附墙等架体开口处无防护,违反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4.4条规定。

二、基坑:1.网喷防护,与现场不符;2.无论证后设计方案;3.基坑设计图、现场实体、施工资料三者不相符;4.2单元变更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履行变更手续;5.基坑设计方案未按专家意见修改;6.5单元现场与设计图不符,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37号令);7.无基坑节点验收表,违反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三、临时用电(5#楼):1.车俩冲洗平台无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12层移动箱放置架体上,未做重复接地,一闸多机,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3.2、8.1.3条规定。

四、塔机(1#3#):1.标准节螺栓松动严重,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2.2.4条规定2.顶升后无验收资料,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4.18条规定3.顶升防脱装置缺失违反了《塔式起重机》(GB/T5031-2019)第5.6.11条规定4.维保单位履职不到位,违反了《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五、市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先开工后补办;2.施工单位未设置农民工监管平台,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平台发放,未进行平台人员考勤;3.项目经理盛金艳未参加监理例会,未到岗履职,未履行建造师义务,未提供任命文件;4.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李宁监理例会、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签字与本人不符,履职不到位;5.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董娟无任命文件,未按要求参加监理例会,不在岗履职。

5

沂源县

怡泽苑项目

沂源县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张克群

沂源县城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田镇

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宋作才

停工整改

一、土建(1-B楼)模板支架:架体局部缺少水平横杆,楼梯踏步板底顶托与板底主楞支撑不到位,导致顶托偏心受力,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

(1-B楼)悬挑脚手架:1.卸料平台处架体缺少两道横向水平杆,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3条规定;2.个别悬挑钢梁未设置卸荷钢丝绳,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10.4条规定;3.楼层转角位置连墙件数量不足,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1条规定。

(1-B楼)安全防护:1-B天井局部无临边防护,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1)。

二、基坑:基坑防护不及时,违反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七条规定。

三、临时用电:1-B楼北侧总箱处,应急照明接多用插排一闸多机,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3条规定。

四、塔机:(1-A)1.安全通道搭设缺少中间水平杆,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条规定;2.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

五、市场行为: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监管平台进行考勤。

6

临淄区

相府世家

淄博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清文

淄博金乔建设工程公司

杨双

淄博凯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锋

停工整改

一、土建(20#楼):1.外架转角处未设置立杆,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条规定;2.楼梯平台一侧洞口处立杆未设置型钢底座;3.梁底支撑不应悬挑,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4.消防供水管径不足100mm,消防供水滞后六层,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7条规定;5.洞口砌筑人员未佩戴安全带,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

二、基坑:1.1-1单元与设计方案不符,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规定;2.腰梁连接方式与设计方案不符;3.坡道内置与设计方案外置坡道不符;4.2-2单元污水管加固处理方式无施工方案。

三、临时用电:1.总箱一闸多路电源,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切割机电箱接线未通过二级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3.冲洗泵、热水器少三级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4.专用消防水泵接线不符合要求,违反了《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1.4条规定;5.电工形树林证件使用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1条规定。

四、塔机(17#):1.塔机司机、信号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5条规定;2.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

五、市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后补办;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3.各专业分包公司(防水、支护、塔吊)无人员资料。

六、安全行为:1.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相关资料;2.安全员张艳丽安全日志记录不真实;3.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检查内容未涵盖现场所有分部分项。

7

高青县

黄河楼博物馆装饰装修工程

儒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刘明

山东金岭建工有限公司

张建光

中泰鲁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琣斌

停工整改

一、土建:1.顶层防护平网代替立网,无人员上下通道,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8.1.3条规定;2.站人平台铺板不严未封头,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3.3.5条规定;3.采光井防护无立网,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4.电梯井无防护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1.临时用电安全验收记录表签字不全,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5条规定;2.方案缺会审人员、无审批、平面图,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5条规定;3.冲洗平台水泵漏电保护器大于15mA,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2.10条规定

三、塔机:1.自下向上第10、11、14、15标准节横杆塑性变形,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2.0.16 条规定;2.附着杆长度超说明书要求,未提供厂家设计计算证明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3.2条规定;3.基础金属结构未做接地,违反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第 8.8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施工单位未设立实名制监管平台,人员履职资料未提供;2.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均未拨付,未提供清欠资料。

五、安全行为:1.项目经理张建光、总监苏琣斌均未在岗履职;2.未提供现场电工证件及三级安全教育记录;3.现场抽查1名工人未提供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8

临淄区

齐都御园

淄博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左茂定

广西金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波

山东昊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孙庆军

停工整改

一、土建:1.消防管道未供水,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9条规定;2.作业层洞口无临时防护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3.悬挑工字梁固定压板下不应垫木方,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10.6条规定。

二、基坑(2#楼):1.2-2单元北段临时边坡无施工方案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3-3单元多处无挡水堰;3.南侧临时边坡无施工方案。

三、临时用电:1.电焊机、冲洗泵、热水器少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总箱一闸双路电源,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

四、塔机(12#):1.附着杆可调丝杠锁紧螺母松动,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2.2.4条规定;2.顶升横梁防脱插销与踏步防脱孔不匹配,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6.11条规定。

五、施工升降机(8#):吊笼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违反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第 5.2.10 条规定。

六、市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后补办;2.甲方发包土方工程;3.各专业分包公司(桩基、支护、塔吊、防水)无人员资料及工程款支付凭证;4.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专职监理员未录入实名制监管平台考勤,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到位,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代签字。

七、安全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信号工隋海燕,电焊工赵华平、蔡文封证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无信息。

9

周村区

淄博吾悦广场西地块建设一期

淄博新城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伟健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袁浩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孙震

停工整改

一、土建(东商业楼)模板支架:1.高大模板无阶段性验收评估表,违反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淄建发〔2017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架体局部缺少水平横杆,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3.无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间距超规范,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2.4条规定

(S4商业楼)外脚手架:1.S4商业楼开口型外脚手架端部部分无横向斜撑,无连墙件,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4条规定;2.大商业12区西北角三层作业层无外脚手架防护,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3.3.5条规定;3.竖向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与架体连接固定扣件数量不足,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第6.6.3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5#楼):一层开关箱私拉乱接,接多用插排,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3条规定。

三、塔机(6#):1.起升钢丝绳局部断丝达报废标准,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2.0.16条规定;2.维保单位履职不到位,违反了《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四、市场行为: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施工单位未设置农民工监管平台,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平台发放,未进行平台人员考勤;3.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农民工工资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工资发放未纳入平台发放,建设单位对以上分部工程肢解发包;4.无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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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

淄博汇智荣悦城

淄博王舍汇成置业有限公司

吴学培

淄博张店王舍建筑安装公司

般志勇

山东建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刚

停工整改

一、土建(26#楼):1.模板支撑梁底无立杆支撑,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2.立杆底部垫多层方木,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3.作业层楼梯、洞口、楼层临边无栏杆防护,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1条规定;4.采光井部位架体搭设不规范,栏杆防护不全,立网、平网、挡脚板未设置,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条规定。

二、基坑:1.8-8单元(西侧塔吊位置)支护形式与方案不一致,8-8单元东段放坡形式与方案不一致,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无原论证专家阶段评估资料;3.无水位监测资料;4.7-7单元无挡水围堰。 

三、临时用电:1.现场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一闸多机(液压机、水泵、电焊机、少三级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

四、施工升降机(31#):施工升降机西侧围栏门机械锁紧装置不起作用,违反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4.2.5条规定。

五、市场行为:1.各专业分包公司(土方、基坑支护)无公司资料和人员资料;2.防水工程总包分包给个人。

11

博山区

博山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综合服务及研发中心

全隐框玻璃幕墙工程

淄博博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郭延林

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新军

 

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伟

停工整改

一、土建:1.吊篮安装方案中后支架加高后的固定措施未实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7.0.1条规定;2.安装方案、应急预案、使用方案由桓台县君利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编制,非安装单位编制。

二、临时用电:1.安全验收记录表签字不全、少电气人员签字,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5条规定;2.电梯无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3.重复接地材质及做法不符合要求,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3.4条规定。

三、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后补办;2.各专业分包资料提供不全;3.项目部未纳入实名制考勤平台未开通。

四、安全行为:1.项目经理郑新军未在岗履职;2.技术负责人刘顺未在岗履职;3.安全员孙令昌未提供任命文件及日志;4.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相关资料。

12

高新区

国信国际公馆

淄博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齐廷俊

山东天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郭志学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周长青

停工整改

一、土建:1.临边防护栏杆设置不全,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2.电梯井门设置不全,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3.管道井洞口防护不全,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规定。

二、基坑:1.4-4单元未按方案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2.坡顶未设挡水堰。

三、临时用电:冲洗泵少三级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

四、塔机(3#)1.吊钩滑轮组滑轮轮缘破损已达报废,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5.4.5条规定;2.基础积水,未设置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3.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2.2.4条规定。

五、市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后补办;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监理专业监理员未录入实名制监管平台考勤。

六、安全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周威使用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

13

张店区

御都国际公馆

淄博福顺置业有限公司

 

房勇

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许士峰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亚茹

停工整改

一、土建:1.模板支撑水平杆单向设置,未做抱柱连接;2.立杆对接位置弯曲,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3.外架搭设高度滞后,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冲洗平台水泵漏电保护器大于15mA,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2.10条规定。

三、塔机(1#):1.础积水,未设置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2.司机室操作手柄防误触开关不起作用,违反了《塔式起重机》(GB/T5031-2019)第5.5.4.2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资料未提供;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3.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录入实名制监管平台考勤。

五、安全行为:1.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证明等资料;2.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单整改回复不及时;3.监理公司月度检查,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

14

经开区

银丰玺悦项目

银丰房地产开发(淄博)有限公司

向霖

济南川丽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勇强

山东天际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于庆功

停工整改

一、土建(1#楼)悬挑脚手架:楼层拐角处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1条规定。

(1#楼)模板支架:顶托偏心受力,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

(3#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防坠装置多个失效或未安装,违反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4.5.1条规定;2.附着支座固定在下悬梁部位,出现结构破坏现象,梁底处贯通裂缝;3.部分缓冲弹簧失效,违反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4.6.5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1.5#楼随层箱重复接地使用螺纹钢,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3.4条规定;2.5#楼北侧主电缆架空线最底垂点高度不足4m,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1.9条规定

三、塔机(11#):附着以上多处标准节螺栓松动严重,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2.2.4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施工许可证为开工后补办证;2.项目经理李勇强实名制考勤使用照片形式进行面部识别考勤,履职不到位;3.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未提供专业分包合同,未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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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璀璨珑府二期

山东世茂鲁坤置业有限公司

王涛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沈关昌

北京中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张炜

停工整改

一、土建:1.临边防护栏杆未设置立网,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1条规定。2.内墙砌筑站人平台用砌块搭设,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3.9条规定;

二、基坑:1.未提供验收资料,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1.3条规定;2.中水站位置临时边坡无专项施工方案,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3.未提供技术交底资料。

三、临时用电:1.搅拌机、电镐无专用开关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2.方案缺会审人员、无审批,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5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1.甲方发包土方、桩基、支护工程及内外装电气等,乙方只干主体;2.总监履职不到位;3.各专业分包公司未提供公司人员资料及工程款支付凭证;4.自有劳务各班组无任命,管理不规范。

五、安全行为:1.项目经理沈关昌未提供值班带班记录;2.安全员俞红波、顾井田未提供任命文件及安全员日志;3.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升降机司机杨同忠证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无信息,电工路顺利使用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4.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相关拨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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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张兑村旧村改造项目3#4#住宅楼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张兑村村民委员会

贾国亮

淄博锦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刚

山东奥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永虎

停工整改

一、土建(4#):1.吊篮部分后支架加高使用,方案中未说明加固方法,现场无加固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7.0.1条规定;2.吊篮安全锁个别失灵,违反了《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2017)第15.2.7条规定。

二、临时用电:1.电焊机、切割机、气泵无三级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条规定;2.总闸外漏带电,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12条规定;3.未提供电工作业人员证件,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1条规定;4.未提供现场检测仪器。

三、塔机(3#楼):础积水,未设置排水措施违反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1.2条规定。

四、市场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平台考勤,未提供市场行为方面资料。

五、安全行为:1.项目经理安刚在岗履职不到位;2.安全员日志提供不全;3.未提供5月份公司检查记录;4.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隐患排查不全面,未涵盖现场所有分部分项;5.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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