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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16-01-04 16:4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市场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规模迅速增长,明显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增强了城市容纳量、竞争力和辐射力,改善了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但市场运行也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开发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存在等问题,由此引发的投诉上访呈明显上升趋势,已严重影响到正常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并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2015年9月11日,刘东军副市长在市住建局报送的《关于对影响我市安保工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上做出批示:请市住建局会同市房管局就如何依法依规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提出具体建议意见报市政府。根据刘东军副市长批示精神,市住建局牵头,会同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15〕8号)。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十届省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3、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

4、《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等等。

三、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开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解决开发企业对项目管理粗放、建设时序不科学、进度把控不严、延期交房、随意交房等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严格执行开发项目建设计划提报制度;二是强化开发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三是实行开发项目转让登记备案制度;四是严格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房。

(二)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拟解决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收取房款、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不规范、销售合同履约率低等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严格预售审批管理;二是加大对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四是强化商品房销售合同履约监管。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拟解决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执法不严、重点不突出、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当前重点对6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拟解决房地产开发市场信息不透明、部门间沟通不畅的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行业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相关部门协调情况

本《通知》涉及住建、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相关部门,已协调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会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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