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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前期、后期相关手续的解释说明

发布日期:2014-02-19 13:52: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大勇、王浩、焦玉栋

(淄博市鲁中勘察设计审查咨询中心)

引  言

淄博市自1998年开始施工图审查工作以来,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健全,报审、审查、存档各阶段事项渐趋规范,但随着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推进和发展,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亟需通过进一步的详尽的制度加以规范和解决。近年来,审图中心在前期受理、后期存档方面先后出台了:《施工图审查流程》、《施工图审查政策性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报审需提交的材料》、《施工图审查回复、存档所需资料》等,这些规章制度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施工图审查过程控制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甚详尽,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理解和障碍,现做解释说明如下,以供各方参考。

一、报审阶段

施工图审查报审需提交的材料: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附件(建设单位提供,复印件一份)(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所以施工图审查是面向建设单位的一种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前期土地相关手续;前期规划相关手续;前期建设部门相关手续;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抗震专项审查批准文件。(说明:根据市住建局相关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建筑须在施工图审查之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待初步设计批复以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须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待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以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

2、设计合同(原件五份)。外地勘察设计单位须到省住建厅或市住建局备案。(说明:按照省住建厅规定,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须到省住建厅办理入鲁备案手续;淄博市住建局规定,所有勘察设计单位须到市住建局办理入淄合同备案手续;以上备案手续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

3、结构计算书、冷热负荷计算书、水力平衡计算书(设计单位提供,书面签字盖章一份)。(说明:须提供书面计算书一份,且必须由相关设计人员手签并加盖设计单位相应红章)。

4、工程勘察报告(建设单位提供,已经审查合格的原件一份)。(说明:《山东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建设应当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以工程勘察报告应当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进行审查时提交的勘察报告应当是已经审查合格的原件一份)。

5、全套施工图(建设单位提供,一套蓝图及电子版光盘,包括建筑<两套>、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说明:必须提供加盖印章的蓝图,以确保施工图的合法有效性,其中设计单位资质章应为红章,设计人员注册章应盖到底图上;之所以提供两套建筑图,是为了审查时各专业审查人员查阅方便)。

6、施工图审查结束后,审查单位留存上述一至五项(包括电子版的计算书及图纸)一套完整的资料存档。(说明:有关规定要求,“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7、承办科室:综合室,咨询电话:0533-2301331、传真:0533-2305578。

8、办理时限:随到随办。(说明:以上资料齐全,受理手续随到随办)。

二、回复、存档阶段

施工图审查回复、存档所需资料:

1、回复资料:建设单位将审查意见一式两份、回复一式两份、修改后的蓝图七套(分专业装订),同时报档案室,由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回复,不允许设计单位直接向审查专家进行回复。说明:鉴于目前各部门办理手续均需使用加盖审查章的施工图,所以要求设计单位回复时一次提交修改后的蓝图七套,以最大程度保证图纸的一致性,设计人员宜在回复前与审查人员沟通,以确保回复通过率;因为工作量较大,为了保证审图中心工作秩序,回复时,设计单位将回复资料统一交档案室人员进行回复;回复合格后,在七套蓝图一次性加盖审查合格章,审图中心留一套存档,其余六套交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存档资料:

1)图纸(修改合格的1套蓝图,所有图纸必须加盖审查专家章及存档章。);(说明:审查时,审查人员在一套审查合格的图纸上加盖“施工图审查工程师专用章”,审图中心将这套图纸存档备查)。2)光盘(修改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电子版); (3)地质报告;(说明:必须是已经审查合格的地质报告,与相应施工图一并存档备查)。4)结构计算书(加盖设计单位红章并设计人员手签);(5)暖通计算书(冷热负荷计算书和水力平衡计算书);(6)设计人员签字表(盖公章);(说明:根据市住建局规定,通过核对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签名,杜绝代审代签现象,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7)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签字);(说明:施工图图审查作为法律规定必不可少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参与各方均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8)审查意见及回复。(说明:审查意见及回复一式两份,作为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的文书,审查机构与勘察设计单位各存一份备查)。

3、承办科室:档案室,咨询电话:0533-2307275。

4、办理时限:随到随办。(说明:以上资料齐全,受理手续随到随办。)

淄博市鲁中勘察设计审查咨询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0

网址:10.0.202.77/stzx/

电子邮箱:zblz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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