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41991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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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房屋租赁活动,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房屋租赁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加快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推动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6月1日,我市出台了《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对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促进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且机构改革后,各职能部门名称和管理职能发生了重要变化,《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部门职责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已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的要求。2022年9月,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已经予以废止。目前,我市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住建部《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9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一直未出台。省住建厅关于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立法计划也刚刚起步,目前正在调研阶段,预计2026年后才能出台,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缺少上位法依据。今年初,我市将该项工作列入十二个提效争先重点工作内容,出台《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是今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该文件的出台,对提高现阶段房屋租赁监管能力和引导稳定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四)《关于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权益的指导意见》

(五)《淄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六)《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三、文件制定的过程

在文件起草阶段,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租赁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北京市、上海市、济南市、青岛市等省内外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进行了学习研究,赴北京参加了中国房地产租赁论坛活动,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相关行业座谈会和各区县业务研讨会,并对先进经验做法材料进行分类研究。

2023年5月,我们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实际,以暂行规定的形式起草了文件内容。2023年6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住建局意见建议,在充分考虑反馈内容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了多次集体讨论研究加以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局住房保障科意见,经局政策法规科严格把关,形成了最终稿。

四、主要内容

《淄博市屋租赁暂行规定》房共二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包括文件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内容、管理和实施主体、管理原则等内容。

(二)第六条至第八条,主要包括订立租赁合同的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规定,鼓励租赁当事人订立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三)第九条主要包括不得出租的房租情形。

(四)第十条主要包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的程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要求等内容。

(五)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主要包括明确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监管,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向房屋管理部门备案要求。同时,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收取租金要求、相关扶持政策和房屋租赁租金、押金的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范围、房屋租赁收费和佣金要求等内容,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开展住房转租经营业务

(六)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主要包括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从业人员管理、房源发布和限制行为等内容,明确人员实行信息卡亮牌服务,对房源信息发布做出了明确规定。

(七)第二十条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对机构、人员发布房源的相关要求,不得允许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房源发布。

(八)第二十一条主要包括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国有企业的房源,委托给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的施行日期202411日起,截止日期2025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