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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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0-51149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5-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提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起草前,我局专门组织区县对全市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特别是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摸底,对老旧小区名称、幢号、户数、计划改造时间等进行了统计汇总;对上级政策及改造内容、方式、资金来源等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对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研。《实施方案》成稿后,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功能区)及10个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2020年4月28日,经市委财经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对三个方面作了明确。
一是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的定义:老旧小区改造是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根据国家要求,改造中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是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县城驻地以外的乡镇。
三是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对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特别是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丽和谐社区”。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动居民参与改造。
二是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专营设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竣工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条件,“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整合小区各类资源,完善小区功能。
四是探索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高改造效率。
第三部分改造内容,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类和室内装修类。其中,公共服务类包括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
第四部分统筹实施,对四项工作作了安排。
一是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要求各区县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根据工作目标,按照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明确改造任务,逐级生成2020-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分年度计划。
二是引导小区群众积极参与。加强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改造成果共享;整合、挖掘小区资源,优先用于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完善老旧小区功能。
三是落实“三供一业”移交项目改造。“三供一业”移交的老旧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要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
四是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流程,提高手续办理效率;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部分创新融资模式,提出了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和结合实际探索多种融资模式。
第六部分创新支持政策,明确了规划统筹、资金、不动产登记3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一是规划统筹。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及收益,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策划、设计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是资金保障。基础类为老旧小区改造中必须改造项目,对于纳入中央、省计划内的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基础类改造项目(含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中标合同价款的40%,统筹安排市级以上奖补资金。对于未纳入省级计划的改造项目,市财政根据项目开展情况予以适当资金补助。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探索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引导居民出资,鼓励社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落实专营单位出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对新增公共建筑,探索不动产登记具体做法。
第七部分职责分工,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及区县政府、专营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第八部分组织保障,对三项内容进行了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部门、各区县要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制定规划、标准和计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二是严格督促指导。要健全目标责任制、进展巡查制、末位约谈制等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每年进行年终考核。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参与氛围,畅通参与渠道,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合理拓宽改造范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始于2015年,截至2019年底,基本完成了对1995年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此次改造,延长到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重点是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二是结合新发展要求,创新改造思路。根据国家和省新要求,提出以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思路,生成改造项目和计划;以因地制宜、完善提升的思路,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以党建统领、共同缔造的思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以协同改造的思路,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以资源整合利用的思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联合审批的思路,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聚焦资金难题,创新改造融资模式。跳出单个小区改造思路,把一个或几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有收益改造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实现资金平衡;与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