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1-5198718 文号: 淄建发〔2021〕156号
发文日期: 2021-08-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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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等法规政策要求和国家、省、市历年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职能,制定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现予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 重要制度,对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政府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各单位、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科室须按照任务分工, 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助力全市住建领域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提升。

三、严格审查,确保安全。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各单位、科室须按照《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四、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表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科室应根据职责变化和临时承担工作情况,及时做好相关领域的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任务分工进行及时调整同时应对各单位、科室公开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并及时向党组报告。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813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责任科室

公开事项

工作要求

时限要求

配合单位、科室

办公室

 

编制并动态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根据权责变化,职能调整等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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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每年1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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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并动态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根据工作安排、公开要求变化动态调整更新

各单位、各科室

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工作推进、业务研讨和培训,开展日常检查通报。

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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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并组织协调落实。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

长期坚持

-

受理公众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书面答复。

依法依规办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各单位、各科室

承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依法依规办理

按照复议、诉讼相关要求按照法定时限答辩、应诉

政策法规科

承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协助调查件,按要求调查核实情况并书面报告。

依法依规办理

按照市政府规定时限按时报告办理情况

各单位、各科室

落实“开门决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市政府部门决策透明度。

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长期坚持

-

邀请有关方面列席局长办公会。对涉及重大民生实事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

邀请有关方面列席会议,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长期坚持

-

组织直播相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直播会议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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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按季度公开部门重要部署执行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各科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召开情况、主要议题、议定事项等信息的公开。负责督促各单位、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的公开工作。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会议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各科室

负责督促各单位、科室对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及执行措施的解读工作。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长期坚持

各单位、各科室

按年度公开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各单位、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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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负责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信息,包括职责任务清单、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职责边界清单和权责清单。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随相关文件及机构职能变动后及时公开

-

负责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在单位网站、灯塔在线、市人社局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

及时公开

-

...

 

 

 

政策法规科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文稿上予以标识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

长期坚持

各单位、各科室

及时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文。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应依法于制定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文件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

办公室

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安排督促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科室将文件解读材料一并送审,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文。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

长期坚持

各单位、各科室

组织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文件公布时,组织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网站公布

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单位网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关联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

各单位、各科室

负责公开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法律、政府规章及整合梳理形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每年1月31日前

-

 

负责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包括公开抽取情况抽查结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在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按月公开

-

...

 

 

 

财务审计科

负责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在单位网站和市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局属单位

负责公开有关专项资金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在单位网站和市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局属单位

...

 

 

 

城市建设科

负责公开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单位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公开专项规划有关信息(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及时更新

-

...

 

 

 

建筑市场监管科

负责公开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不做进展、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等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村镇建设科

负责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按月公开

-

负责公开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负责公开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勘察设计行业有关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公开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有关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

负责公开建设领域相关应急预案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不做进展、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等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住房保障科

负责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文件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和开竣工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全市范围内保障性住房配给管理和配后管理有关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物业管理科

负责公开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规章制度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公开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公用事业科

负责公开燃气、热力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有关信息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督促燃气、热力企业有关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机制

长期坚持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行政许可科

负责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及时更新

各单位、各科室

负责公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及时更新

各单位、各科室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的公示工作

在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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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8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