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2-522438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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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领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2021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172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164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落实各单位、各科室公开责任同时,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73条,采用包括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动漫解读、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年内召开了9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8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86件,受理件数比去年增长26.2%,答复件数比去年增长48.3%。主要申请内容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落实公开主体及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创新举措推进公众参政议政,召开“建设为民·圆桌会议”11,邀请多方参政议政,让企业、居民和监管部门、媒体面对面,提问、解疑、共商、答惑,群策群力共克难题,助力政府决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网站总访问量1809131次,信息发布1720条,开设了“淄博住建”抖音号,通过短视频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落实举措,“淄博建设微博、“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淄博住建”抖音号共发布信息2164条,累计关注数量已达98000余人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突出主要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根据网站栏目建设及公开需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公开依据及公开时限,并在网站发布。贯彻落实《2021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督促各燃气热力企业及时做好行业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0

4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0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0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6

0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6

0

2

15

0

0

0

0

0

14

5

4

2

2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新举措,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缺少亲民性、传达力度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整体工作水平还有进步空间。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做出了一定改进: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文件审签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进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性文件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实时推送有关解读文章;三是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区县住建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培训。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融入业务行动。推动公开工作日常化,细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

二是强化公众决策参与。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决策会议措施,积极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强化公众参与,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深入推动供气、供热领域企业服务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建筑科技,公用事业,农村危房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办理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我局创新“焦点问题”解决模式,邀请多方参政议政,首创“政企民·圆桌会”,让企业、用户和监管部门、媒体面对面,提问、解疑、共商、答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局属单位共召开圆桌会议11次,在多个焦点问题上邀请利益相关方,共同促进问题解决,推动领域发展。

    特此报告。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