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4-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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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上级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2016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及时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信息,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并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以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相关保密知识,进行常规培训。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协调机制、督办机制等,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房产法规、政策和相关房产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细则制定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协调工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公开审核以及工作考核等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方面,并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房产信息网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主要采取政务公开栏、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一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

户网站及时公开房产信息,并可以直接链接到淄博房产信息网,详细查看相关信息。我局淄博房产信息网,秉承“方便、实用、为民”的办站宗旨,在提供便民服务、诚信档案、在线办理业务、精品楼盘及时向社会公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便民服务”栏公开办事指南、备案合同查询、二手房交易平台、开盘预告、出租、求租、求购、出售等信息;在“诚信档案”栏公开经纪公司、评估公司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记录,对优秀企业和违规企业区别标注等;在“精品楼盘”栏公开精品楼盘相关信息,方便了广大群众。二是设立两部专线咨询、投诉电话(1234537、2180437)、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交流。三是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专刊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四是设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五是在房产交易大厅设有房产交易服务卡、专人咨询台等项目,并开展实施了“综合柜员制”服务,实行集中办公,简化办事程序,节约了群众办证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与部门形象。六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定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七是积极利用与淄博声屏报合作的房产专刊以及其他媒体等公布房产法规政策、房产交易案例以及其他关系房屋权利人的房产信息,如最新的房产新闻、房屋预登记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无不予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2件,无被举报投诉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与更新还不够快捷及时。针对此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坏应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把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的问题作为我局最大的任务,切实完成好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满足广大群众对住房的各种合理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局系统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梳理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开展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相关保密知识,进行常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全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