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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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19-501273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530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00条,其中:市住建局公开信息290条,市房管局公开信息210条;在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598条、总访问量1639157,其中:市住建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44条、总访问量1355092,市房管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154条、总访问量284065。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市住建局、市房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
(二)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印发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协调机制、督办机制等,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住建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推进部门“两微一站”建设,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四)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相关业务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发布政策法规文件等25件,其中:市住建局发布政策法规8件,市房管局发布政策法规17件;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政策解读12件。
(二)及时做好各类咨询投诉办理。扎实做好市民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件3095件,其中:办理市政府投诉中心转办件2715件,办理网络咨询投诉380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平台的互动交流。2018年在微博公开信息243条,其中:市住建局在微博公开信息175条,市房管局公开信息68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99条,其中:在“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9条,在“淄博房产”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40条;在今日头条政务头条号公开信息54条;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4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2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网站实时公开查询,对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建立“三改三建”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建立专栏。
(二)加强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市住建局部门网站重点加强诚信信息公开管理,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实时公开,建立专门公开查询,对建筑企业诚信情况实现日排名。市房管局部门网站在“便民服务”栏公开办事指南、备案合同查询、二手房交易平台、开盘预告、出租、求租、求购、出售等信息;在“诚信档案”栏公开开发公司、经纪公司、评估公司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记录,对优秀企业和违规企业区别标注等;在“精品楼盘”栏公开精品楼盘相关信息,方便了广大群众。
(三)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公开。包括企业和人员管理、诚信管理、建设手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村镇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年内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都维持原答复行政行为。收到行政诉讼1件,出庭答辩后,答辩后诉讼人主动撤诉。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8年,由市住建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5件,比去年增长了12.3%,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由市房管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2件,比去年增长了22.22%,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
(二)涉及主要内容。从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关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等建议提案30件。关于城市管理的建议提案,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3件。关于加强集中整治城区烂尾工程、物业管理、推广住宅精装修住宅一体化的建议提案有25件。关于促进建筑行业改革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建议提案5件。关于环卫工人待遇提升、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建议提案有4件。我们将“行文规范严谨,措施有效落实,答复认真及时,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目标,严格按办理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实现了办复率100%。2018年9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召开了面复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1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版)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3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