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住房保障资格取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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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4-54217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4号)和《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我区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家庭张道武(身份证号:372828****3317)、孙淑玲(身份证号:370304****5127),经查询房产面积超标,自2024年1月起取消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高新区建设局住房保障科:3153950。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