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确定高艳华、冯传红家庭类别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3577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确定高艳华、冯传红家庭类别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4
  • 字号:
  • |
  • 打印

经本人提交相关整改证明材料,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评估,经部门联审反馈,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规定,幸福城公租房小区21单元206保障家庭(申请人高艳华,身份证:3703031957****0061)家庭类别为4号楼2单元1004保障家庭(申请人冯传红,身份证:3701221967****5225)家庭类别。公示期5天(2023614日至618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