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新区公租房房源报名分配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4-542617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新区公租房房源报名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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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分配工作,现对奥林新城小区11号楼4套和陶瓷园北区6号楼4套,共8套空余房源进行报名分配。本次分配以已取得《公租房资格证》且未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报名为准,现将房源及报名分配事宜公示如下:

一、房源位置

1.奥林新城小区公租房坐落于高新区柳泉路372号。

2.陶瓷园北区公租房坐落于高新区柳泉路125号

二、配租房源情况

1.奥林新城11号楼,共4套,户型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为58.91、57.49、45.5

2.陶瓷园北区6号楼,共4套,户型为一室,建筑面积为36.22

以上房源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报名地点: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7层1714室。

报名方式:申请保障家庭持高新区发放《公租房保障资格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到高新区建设局住房保障科1714室报名或将材料拍照、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sjzfbzk@zb.shandong.cn进行报名。(注:邮箱报名需一次性将资料提供齐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我单位会以邮箱回复告知报名成功,无回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咨询电话:3153950)。

四、分配规则、租金标准

1、分配规则:按照计分方式进行排序,轮候家庭报名的优先选房。现场选房采取,优先保障家庭(例如:低保或特困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等优抚对象家庭)顺序选房,其次为按照计分排序家庭选房。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排序结果公示名单依次选房,直至房源分配完毕,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优先保障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在选房确认单及选房表确认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四)选房人确认签字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2、租金标准。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市政府公布的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执行,Ⅰ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0.28元/月/;Ⅱ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1.42元/月/;Ⅲ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2.85元/月/;Ⅳ类家庭实物配租金价格为7.6元/月/。物业费标准:奥林新城0.45元/(无电梯)陶瓷园北区0.6元/(有电梯,电梯费另算)。

五、报名排序结果公布

报名结束后,排序完成,第一时间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http://js.zibo.gov.cn/博高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gongkai/)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租房选房等相关事宜原则上需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

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高新区建设局,电话:3153950。

 

附件1.《高新区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信息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高新区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                            
高新区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信息表
奥林新城11#楼(共4套)
楼层 单元号 房间号 套内面积(㎡) 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房内装修及配套设施情况
地面瓷砖 室内门 橱柜 卫生洁具 油烟机 燃气灶 天然气 网络
3 2 301 50.6 8.31 58.91
3 3 301 49.39 8.11 57.49
5 3 502 39.08 6.42 45.5
3 5 302 39.08 6.42 45.5
备注:房屋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测为准。水、电、暖、天然气、网络已开口,租户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开户手续使用。  
陶瓷园北区6#楼(共4套)
楼层 单元号 房间号 套内面积(㎡) 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房内装修及配套设施情况
地面瓷砖 室内门 橱柜 卫生洁具 油烟机 燃气灶 天然气 网络
13 1 1316 27.54 8.68 36.22
14 1 1515 27.54 8.68 36.22
18 1 1801 27.54 8.68 36.22
18 1 1814 27.54 8.68 36.22
备注:房屋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测为准。水、电、暖、网络已开口,租户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开户手续使用。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