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2023年度产权型人才公寓选房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4041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2023年度产权型人才公寓选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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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3年度产权型人才公寓报名审核工作经联合复审,已于2023年11月6日-10日将最终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评分排序情况予以公示,根据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将按照本次公布的合格人员评分排序情况组织公开选房。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选房时间为上午8:30--11:30。

二、选房地点

淄川区文峰路金泽山水文园营销中心(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西临)。

三、参加选房人员

经审核合格综合评分排序的申请人员家庭,每个家庭最多2人,凭身份证入场。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相关人员持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件)参加选房,请选房人务必于11月16日早上8:30之前到达选房现场。

四、选房程序

(一)申请人选房。选房开始,由工作人员根据公布的综合评分排名叫号,连续呼叫3次,逾期应答的视为未到场,由下一序号申请人选房;未到场的申请人列在当日上午其余尚未选房的申请人之后最后选房,以此类推。选房结束时,申请人仍未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视为无效。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抽签确定选房先后顺序。

选房时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每人限带1名家属进选房区,申请人选定房源后,由负责销控的工作人员做好销控,选房成功的申请人签订《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

(二)手续办理。选定房源的申请人持《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在选房结束后后30日内缴纳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