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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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3-53431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8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月25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完善学习制度,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及时组织学习,对局党组牵头及配合工作深入研究、推动落实。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制度建设保障学习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细化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动态调整学习配档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内容作为必学专题,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研讨交流,深入全面学习研究战略总体要求以及涉及住建领域具体目标任务事项,以此作为谋划部署住建领域相关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二是确保学习效果,从严控制学习时间和任务,保证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抓实在职干部理论学习,以“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在职干部专题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责任落实。三是2022年5月,研究制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结合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及住建领域的牵头及配合事项,对实施方案4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分解至有关单位、科室,明确目标责任、工作措施与完成时限,每月、每季度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并形成报告,报市发改委及省住建厅,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四是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局党组定期研究事项清单,按照月调度、季总结的要求定期调度局系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有序推进。
二、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4次会商研判会;印发《淄博市2022年市直单位城镇化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每月调度城镇化工作情况,督促落实51项重点工作,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质增效;邀请专家对区县城镇化工作开展专题辅导,帮助区县锻长补短,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开展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地监测评价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调研工作方案,调度试验区自评报告、定量定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实地考察城乡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充分了解区县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进展。二是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北广场片区棚改项目征迁困难制约开工问题,建立“三维四步”征迁工作机制,并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推广宣传。针对2022年我市前期棚改项目开工率低的问题,及时汇报市委、市政府,9月22日组织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推进会,随后立即开展了专项攻坚行动,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周并严格落实执行,每周调度项目进展并将攻坚通报抄送市委市政府,切实压实地方责任,提高棚改项目开工率。2023年列入省计划项目8个、3717套,截至目前已开工4个、1414套,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做好项目申报把关工作,完善考核办法,将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棚改计划,持续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组织区县节能业务人员深入重点村居,宣传能效提升的相关知识及优点,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明白纸、播放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手段,为农房能效提升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目前各区县均已完成宣传工作,共宣传重点村居21个,下发宣传材料1100份,通过入户、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宣传300余人次。下发《关于对全市农村农房节能改造存量进行摸排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建筑节能管理科室对辖区内农房节能存量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目前摸底工作正在开展。
三、关于“促进房地产领域平稳健康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狠抓房地产行业管理,从质量管控、市场监管、巡查检查、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下大力气解决房地产领域问题。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范本》;印发《淄博市商品房销售服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修改完善商品房价格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及合同变更与撤销管理相关措施;全面推广《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组织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业务研讨会。二是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按照《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项目质量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强化重点材料抽检,2022年10月至今,全市开展巡查、抽查996次,检查预拌混凝土116家次,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914个,抽检混凝土171次、钢筋原材84组、保温材料9件、防水材料43件,发现质量隐患606个,已全部完成闭环整改。三是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住宅交付质量。2022年10月至今,全市竣工验收前组织业主查验1796户,竣工后交付前组织业主查验1723户,处置业主查验问题3175项,全部完成闭环整改。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巡查监督制度的通知》《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集美花园等4个项目开展规划核实联合巡查。对11个区县22家开发企业22个项目售后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力争将矛盾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减少投诉上访问题发生。五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完成银行招投标工作,将15家银行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库,签订合作协议。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区县已完成预售资金监管情况自查,2023年1月,完成全市11个区县专项督导调研工作,抽查项目38个179笔业务,印发《关于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区县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11月,完成审批权限重新设置,由审批大厅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市住保中心开发经营科负责人审核,市住保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审批。2022年12月16日,局分管领导完成四季度节点审核工作抽查并建立长效机制。联合人民银行、银保分局印发《关于规范商品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
四、关于“提升住建领域城乡污染治理水平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城乡污染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旱厕改造后续管护服务。局党组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会议,研究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区县管好用好资金,推进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工作。2022年8月—12月,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市级交叉指导等工作,指导各区县对各级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农村问题厕所分类整改工作方案。督导区县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2022年8月31日,在沂源、博山召开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现场会,对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区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智能化平台建设。2022年12月13日,我市沂源县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视频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二是配合做好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垃圾分类年度推进目标,2022年11月17日至21日,组织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到各区县物业小区现场对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市城乡环境大整治专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区县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内监督,定期到联系点党支部开展宣讲、帮扶等工作,为所在支部或者联系点党支部讲党课1次以上。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持续抓好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深化“活力党建·聚力发展”活动品牌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局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进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11月26日理论中心组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完善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和请休假管理的通知》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是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在行政审批、干部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中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作用。2022年局机关共梳理风险点78个,制定措施194条;充分运用廉政谈话、党纪政务处分、“第一种形态”等方式,加强执纪监督。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10月16日,组织局系统年轻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守的青春—年轻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2023年1月10日,组织局党员干部观看《淄博市能源领域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五是2022年11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王树银案件相关情况,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六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局系统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行动,部署开展严真细实快自查;研究制定《局系统定期研究重点工作事项清单》《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等7个制度性文件。七是在提报市级城建重点项目计划时严格项目策划,及时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在2023年城建重点项目策划过程中,对项目充分研究、严格把关,要求项目提报单位在提报之前就土地、规划、资金等要素条件与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不具备条件的暂缓纳入项目库,《2023年主城区及全市统筹城建重点项目计划》于12月26日印发,包含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1558亿元,2023年度计划总投资423亿元。2022年11月初对2022年度城建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把部分因涉及基本农田、铁路及资金不到位的项目调入储备项目,待要素保障到位后一并实施,调整后城建重点项目共130个。截至12月底,130个城建重点项目已全部开工,完成投资597.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12.2%。
六、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意识,继续加强建筑领域扬尘防治。一是局党组2022年12月16日研究审议2023年《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提升行动考评办法及细则》,强化党组织对建筑领域施工环保工作的决策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提升行动。二是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共检查工地19980个(次),停工处罚309个项目,对138个项目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整改问题5653条。2022年11月发文公开通报扬尘防治落实不到位的11个项目。三是开展扬尘防治考核,压实各级责任。通过“周调度、月考评、月通报”制度,调度并向市整治办报送周报48期、月考评11期,压实区县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工地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科技监测水平。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6日通过市大数据局评审,下一步进入招投标程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2300376;通讯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zbjwzrk@163.com。
中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