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3-54110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7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7日,《办法》正式印发。其后,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座谈会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开展了全市公租房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区县按照《办法》要求,尽快落实各项标准,督促区县完成公租房年度复核工作,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家庭进行清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8月,开展全市住房保障领域相关工作督导检查,按照《办法》要求,检查各区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联审联查、运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现已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决策目的。从《办法》的实施情况来看,通过属地管理进行申请审核,有利于高效便民;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方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审核效率;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保障家庭全覆盖,均达到了决策目的。

(二)实施成本、效益分析。《办法》规定根据保障家庭类别标准,实行差别化租金,充分考虑了保障家庭的支付能力,既能兼顾困难家庭,又增加了租金收益。

(三)社会公众评价、特定对象接受程度。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满足住房需求。在公租房房源紧张的情况下,保障家庭在轮候期内可以先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满足住房需求,受到保障家庭和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可。

(四)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一是近期效益。2023年,全市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44户、约1100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发放2506户,任务完成率为111.67%;全市实物公租房8785套,今年以来实物配租累计受益家庭8876户,在保7752户。二是长远影响: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供给体系,真正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区县公租房房源受户型、面积等因素影响分配入住率不高。二是公租房保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升,因技术条件和信息保密程度不同,部分数据仍无法实现数据共享。

(六)调整建议。一是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指导各区县用好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鼓励区县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级联审联查信息平台,解决部门联查“函来函去”的问题,提高联审效率。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