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 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公告内容
  • 草案全文
  • 草案解读
  • 背景介绍
  •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 我要发表意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活动,明确建设标准与要求,满足用户高品质需求,保障供用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依据《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请提出意见建议时留下联系电话。意见建议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407室;
电话:0533-2301259
政务邮箱:zbszjjgyk@zb.shandong.cn
特此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建设活动”),明确建设标准与要求,满足用户高品质需求,保障供用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为明确、细化《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有关供热、供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内容的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称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活动应落实本《指导意见》。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活动,《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试行)》、《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标准—材料要求(试行)》、《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试行)》未明确的,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见附件4)。

五、本《指导意见》规定了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中,供暖热负荷、供暖热源和热力站、供热管网、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绿色智慧供热系统及施工与材料等内容;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中,材料、设备、设计、施工、调压、计量等内容。

六、本《指导意见》未提出具体要求的,在联合报装服务时,应对建设活动的技术要求、建设标准、质量管控、移交事项等内容进行明确。

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有关部门或单位应依据本《指导意见》和建设用地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活动的规划配置标准、建设条件,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纳入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

八、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落实本《指导意见》。

九、本《指导意见》由住建部门、水利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指导意见》自202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X年7月31日。

附件:1、《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引(试行)》

          2、《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引(试行)》

          3、《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引—材料要求(试行)》

          4、《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行业标准目录》

       一、文件出台目的

      编制 《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为规范全市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建设活动”),对这部分工程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提出指导意见。本草案对《指导意见》内容做了简要介绍,方便公众理解,帮助公众对《指导意见》提出建议意见。

       二、主要内容

      草案介绍了《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活动的执行标准、《指导意见》未具体要求的情况处置进行了解读。《指导意见》主要是明确、细化《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有关供热、供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内容。规定了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中,供暖热负荷、供暖热源和热力站、供热管网、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绿色智慧供热系统及施工与材料等内容;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中,材料、设备、设计、施工、调压、计量等内容。

       三、解释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407室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2301259

      电子邮箱:zbszjjgyk@zb.shandong.cn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入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结合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的调整,明确、细化《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有关供热、供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淄博市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热、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要求,我单位于11月6日至12月5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建议。

 

建议人* 联系方式*
意见标题*
意见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