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季度全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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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3-53440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定于2023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领域开展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1.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
2.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完成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等成果文件编制的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按照《关于对淄博市独角兽类、瞪羚类企业免检免扰的通知》要求,独角兽类、瞪羚类企业实行免检免扰。属于该类型的企业,不在本次检查范围之内。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依规执业情况,主要检查企业2022年完成工程造价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和成果文件是否规范;
2.注册造价工程师依法依规执业情况,主要检查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其权利义务的落实情况;检查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情况及考勤记录等材料,结合执业业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执业行为是否规范;
3.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等成果文件的合法合规情况,主要检查成果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的合规性、规范性以及各项强制性规定的执行情况;
4.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主要检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报送书面资料和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
4月10日前,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对照检查内
容进行自查自纠。
(二)“双随机”抽查
4月1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企业,抽查企业应在4月15日之前提交2022年度所有工程计价成果文件台账。4月2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企业提交的成果文件台账,确定本次检查的工程项目名称,并通知企业。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果文件资料及企业全部注册造价师相关资料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322室。书面资料检查和工程项目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企业需要报送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的资料
1.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人姓名,社保账号及密码(报送资料时企业配合完成社保账号及密码录入工作);
2.企业2022年度所有工程计价成果文件台账(附件1);
3.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印章、劳动合同、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社保缴纳清单等;
4.本次抽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原件、工程计价成果文件原件及相关辅助资料;
5.注册造价工程师业绩一览表(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被抽查的企业不得瞒报、漏报成果文件,一旦发现瞒报、漏报现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2.被抽查企业要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提报相关检查材料。
四、强化结果运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计入信用评价系统。
抽查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
联系人:董雪、杨娇娇, 联系电话:0533-2303079
电子邮件:zbszjbzfwzxgczjk@zb.shandong.cn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2年度工程计价成果文件
台账
2.注册造价工程师2022年度执业业绩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2年度
工程计价成果文件台账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成果文件类型(控制价、结算文件·····) |
合同签订情况(签订/未签订) |
完成该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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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注册造价工程师2022年度执业业绩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序号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执业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所在地市 |
项目类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 |
项目造价(万元) |
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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