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提案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218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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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慢行交通系统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和绿色低碳出行的积极意义,全力打造集通勤、健身、休闲功能于一体的慢行交通系统,为骑行、步行提供良好环境,完善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初步编制了《淄博市主城区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指导慢行交通规划建设。今年,我市将实施广州路、花山路、三赢路、人民路慢行一体等11条城市道路建设,完善城市交通“微循环”。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的原则,所有城市道路均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并且绝大部分道路实现机非分行,保障慢行交通路权,提高慢行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二是完善绿道系统。绿道系统是慢行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指导全域公园及绿道系统建设,我市编制了《淄博市城乡绿地系统及绿道专项规划》,推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的同时,实现绿道与道路两侧绿地、公园融合为一体,形成了安全的、连续的、多元的慢行空间。

三是创造慢行条件。在对各路段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一路一策、规范设置”的原则,探索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方案,因地制宜创造非机动车停车围栏,增加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为提升慢行道的行驶舒适性,今年张店区对交叉口非机动车道铺装进行集中提升行动,将混凝土砌块铺装统一更换为沥青混凝土铺装,带给市民更好的骑行体验。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背景及问题分析 一、背景分析 “慢行交通”主要包括步行和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求“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建设低碳城市”。我市作为典型的组群式城市,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大都在本区县范围内,通勤距离大多在5公里之内,且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已登记201万辆,超过机动车保有量50余万,适宜发展“慢行交通”。同时,“慢行交通”可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排放,能够助力推进“强富美优”新淄博建设,具有很强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目前,国内北京、上海、厦门、成都等城市“慢行交通”建设都已探索出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二、我市“慢行交通”存在的问题 一是,“慢行交通”系统规划不足,部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不达标。 二是,部分非机动车道被机动交通借用,或改为机动车道,或设置为机动车停车泊位;大量人行道空间被非机动车停车占用,致使行人被迫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被迫在机动车道中穿行,交通安全性降低。 三是,非机动车道缺乏连续性,有的道路罩面为透水砖或大理石,道路状况差,“慢行交通”舒适度差、安全感弱。 建议 一是,制定出台《淄博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在每年基建投资中设置“慢行交通”专用资金,逐步改造提升既有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增设行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优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组织。 二是,取消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减少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停车泊位,还路于“慢行交通”。 三是,加强城市绿道建设,打造商业街道慢生活示范区,充分给予“慢行交通”优先权。 四是,保障公交优先,注重“自行车+公交”和“步行+公交”的接驳,规范共享自行车发展。 五是,加大“慢行交通”宣传,引导更多的市民选择绿色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