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028
建议人: 荣先锋
主办单位: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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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荣先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的提案,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有计划推进业委会建立,强化业主自治建设

 2020年,我市已经将业主自治建设纳入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比率年内计划达到65%,到2021年底达到80%以上。督导各区县加强对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工作调度,推进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10家,物业管理委员会213家,两者合计数量占全市小区比例达60%。部分区县,如临淄区、周村区实现小区业主自治全覆盖,全部成立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高新区、桓台县正在稳步推进业委会的建设,部分业委会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流程,形成了协同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解决了一些社区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理解和赞同。

二、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制度建设

2019年以来,我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在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相互交叉任职,进一步密切社区党建与企业党建的关系,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打造“红色物业”和“红色业委会”,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物业管理工作格局。

三、深化“红色物业”品牌建设,构建党建引领的四位一体”协同治理模式

2020年,我市继续深化“红色物业”品牌建设。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党建引领下,我市物业管理全面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着力打造“红色物业”和“红色业委会”成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张名片。积极组织开展市、区县物业行业党委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对物业行业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建领导下的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建共治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进实施“四位一体”全覆盖长效管理。

四、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信用约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红黑榜”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在物业项目招投标、评先树优、政府优惠政策、监管频次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市场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以“建设美丽和谐社区,打造人民满意物业”为目标,深入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平安杯的创建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创建活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区资源,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大家共建和谐社区。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根据住宅小区面积设立相应面积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设立“三公开”宣传栏,公开物业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每年5月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月,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集中上街或者在大型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凝聚行业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2172660)


1. 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为业委会的组建及运作提供服务和帮助。居委会应将业委会纳入指导和管理,发挥居委会在沟通业委会与物管企业的桥梁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引导业主既积极维权,又要自觉遵守物业公约。 2. 强化对物管企业的监管。一是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物管企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质的审核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吊销执照,注销上岗资格证书,同时通过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由业主选聘、招标方式,淘汰服务差、管理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物管公司,扶持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公司。二是由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排各小区物业纠纷的问题所在,树立“有解思维”,真正为群众解决各类居住难题。三是建议将物业管理情况纳入对街道考核指标,推动街道自觉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3. 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一是把社区活动作为物管工作的一项量化指标考核,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区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其它业主兴趣的活动,促进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的沟通;二是建立小区宣传栏、公示栏等,及时将物管思路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向业主进行宣传和公开;三是建立物管与业委会的对话机制,定期举行业主委员会座谈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增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