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规划(2014-2020)>城市公厕规划补充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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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87L/2020-19826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规划(2014-2020)>城市公厕规划补充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7.16)文件精神,现开展<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规划(2014-2020)>城市公厕规划补充修改(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为:淄博市城区,包括张店城区(含高新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周村城区(含经开区)、临淄城区、桓台县城、高青县城、沂源县城以及文昌湖旅游渡假区。
规划期限:2018-2020年,与《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规划(2014-2020)》相一致。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所涉及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任务
依据国家产业和环保法规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规划的环境合理性,评价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规划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规划建设方案调整及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此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规划的现状回顾性评价,以确定现状规划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4)分析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5)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及提出调整建议;
(6)进行公众参与;
(7)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五、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事项、表达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并将有关合理化建议纳入最后的环评报告书,以便有关部门审批采纳。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反映。公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
首次公告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5日。
六、反映意见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33-2722507 电子邮箱:tjgsyong@126.com
2、规划编制单位: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316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