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污水工程及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0-19826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污水工程及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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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污水工程及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7.16)文件精神,现开展淄博市污水工程及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两个层次:

(1)整体研究范围:“五区一县”区域,即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和桓台县的行政辖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面积 约3498 平方公里;

(2)重点规划范围:“城区”区域,即规划新主城区,包括张店区(包括高新区)、周村区(包括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桓台县城、淄川城区、博山城区和临淄城区,面积约70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9-2035年。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所涉及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水、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任务

依据国家产业和环保法规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规划的环境合理性,评价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规划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规划建设方案调整及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此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规划的现状回顾性评价,以确定现状规划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4)分析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5)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及提出调整建议;

6)进行公众参与;

7)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五、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事项、表达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并将有关合理化建议纳入最后的环评报告书,以便有关部门审批采纳。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反映。公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

首次公告起止时间为2020722日至202085日。

六、反映意见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533-2722507  电子邮箱:tjgsgtt@126.com

2、规划编制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史科长                 联系电话:0533-23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