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城乡建设2018年相关数据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19-18303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建设2018年相关数据

发布日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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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概况】 2018年,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成投资78.1亿元。全市新增改造城市道路114.1公里、282.1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园林绿地413公顷,改造绿地186公顷全市新增污水管网97.33公里、雨水管网134.98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管网55.1公里。

城区路网建设 2018年主城区完成了柳泉路改造(淄河大道-民祥路)、华福大道改造世纪路-柳泉路)、潘南路改造(柳泉路-东四路),北京路北延(鲁泰大道-黄河大道)、上海路北延(鲁泰大道-黄河大道)、华光路西延(原山大道-西十五路)、人民路东延(东四路-鲁山大道)、华光路东延(东四路-乔宝路)、联通路东延(鲁山大道-张辛路)实现了主路通车,中润大道西延(原山大道-经开区界)、淄河大道西延(原山大道—周村“三防一青”基地)除部分路段外基本完工。马南路-张博路立交桥实现通车,原山大道-鲁泰大道互通立交桥原山大道-昌国路互通立交桥鲁山大道-鲁泰大道互通立交桥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鲁山大道-联通路分离立交鲁山大道-张辛路互通立交开工建设

【城市园林绿化 2018年,全市开工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37项,重点实施了S102道路绿化、上海路北延绿化、北京路北延绿化、淄河大道西延绿化、南京路南延改造绿化、范阳河生态修复、齐盛湖公园二期花山城市公园、九顶山生态恢复工程等,实施裸露土地绿化119块425.6公顷全市新增园林绿地413公顷,改造绿地186公顷。截至2018年底全市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13000余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4.78%、40.38%和20.39平方米

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淄博环保热电厂改造3台锅炉、新建2套垃圾干化系统、扩建1套日处理规模为3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由1200吨/日提高到1600吨/日。淄博第二环保热电厂1号锅炉发电机组实现并网发电试运行原生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700吨。淄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月30日关停,全市(除沂源县外)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3300吨/日,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3000吨,垃圾焚烧超负荷运行问题基本解决。

“三改三建”工程 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43488套基本建成13726套,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60个、490.81万平方米55190户,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改造63新建、改建便民农贸市场18处,新建、改建城市停车场140新建城市公厕107座、改建54座。

城市社区综合治理 在全市启动城市社区综合治理两年行动计划,重点开展“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物业服务提升、小区环境治理、小区车位建设管理、文明社区、平安社区、智慧社区等10方面的治理,2018年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治理1106个。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496个,占全市小区总量的31.2%临淄区、高青县组建率达到70%以上

《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通过 2018年1月,《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正式被列为2018年立法审议项目,通过向市相关部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部分基层单位等共104家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报市法制办审查。随后,对《条例》进行集中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月下旬至3月中旬,立法领导小组赴相关管理部门、区县以及西安、南昌、南宁等城建档案立法地市进行调研,后经过部门会签完成,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经过近一年的立法程序,《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于10月25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村镇建设

【概况】 2018年,全市村镇建设投资100亿元,2个国家级特色小镇,1个新生小城市,2个重点示范镇和6个省级特色小镇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24个,完成投资136.3亿元;完成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368.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457户

小城镇建设 2个国家级特色小镇(淄川区昆仑镇、桓台县起凤镇)、1个新生小城市(桓台县马桥镇)、2个重点示范镇(临淄区金山镇、博山区白塔镇建设6个省级特色小镇双杨建筑陶瓷小镇、王村焦宝石特色小镇、朱台艺居产业小镇、起凤马踏湖生态旅游小镇东里凤驿小镇、青城古商贸文旅小镇创建,2018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24个,完成投资136.3亿元。淄川区昆仑镇围绕陶瓷文化,建设一批承载历史记忆、富有时代特色的建筑群落、街区和景观,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产业项目,在国家特色小镇中名列全省第一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市完成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368.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1亿元,我市纳入村镇统计的2612个村庄中,已实现“户户通”的村庄2101个,除去不开展“户户通”工程的村庄81个,全市实现“户户通”的村庄占村庄总数的83.54%。全市57个镇镇区生活污水实现有效处理,占全市58个建制镇的98.3%291个农村社区实现有效处理,占306个农村新型社区的95.1%。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探索“管干分离”,全市58个镇中54个镇实行了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全市新完成旱厕改造76935户,42个平原镇35个镇实现村村改厕90%以上22个山区镇有3个镇实现村村改厕90%以上。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457户。

传统村落保护 博山区上恶石坞村、东流泉村、南崮山北村,沂源县燕崖镇姚南峪村,淄川区太河镇土泉村、池板村、纱帽村、鲁子峪村,昆仑镇刘瓦村、磁村村,罗村镇大窎桥村,共11个村获批第五批国家级传统村落。淄川区太河镇前沟村、上岛坪村、陈家井村、秦家庄村、李家村、东东峪村、响泉村,岭子镇槲林村、林峪村、黄家峪村(五股泉),寨里镇土古堆村、槲坡村,昆仑镇马棚村、磁村,西河镇东峪村、龙湾峪村;博山区博山镇郭东村、五福峪村、邀兔村,源泉镇麻庄村,域城镇上恶石坞村,石马镇西沙井村、东石村、上焦村、盆泉村、下焦村、响泉村;周村区王村镇前坡村、王洞村;沂源县东里镇东安村,鲁村镇楼子村、南泉村、月庄村,西里镇张家泉村,悦庄镇八仙官庄村,共35个村获批第五批省级传统村落。淄川区龙泉镇、博山区池上镇、临淄区朱台镇,共3个镇获批山东第五批美丽宜居小镇。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博山区池上镇上小峰村、周村区南郊镇郭家村、沂源县张家坡镇阳三峪村,共4个村获批山东第五批美丽宜居村庄。

【铁路沿线综合整治】 为迎接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胶济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5月底前全面结束,清运垃圾17.5万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23.1万平方米,粉刷建筑立面5.7万平方米,清理杂草9.3万平方米,清理养殖场24家,治理企业20家、废旧收购点9处;补植各类小乔木、灌木4.2万余棵,新增绿化面积41.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950万元。开展济青高铁沿线环境整治10月底前结束清理各类垃圾26.66万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56万平方米,粉刷老旧建筑7180平方米,整治畜禽养殖场9个,清理废旧收购点12个完成投资1.14亿元。

城镇化建设

【概况】  2018年,全市实现8.1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淄博新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城四个节点的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形成良好互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8年,全市实现8.1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了城镇集体户落户制度放宽集体户的落户和迁移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可自愿选择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入户,解决了没有稳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城镇区域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由原来的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才能落户,放开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即可申请在居住地或就业地落户。允许租赁民房人员落户租赁房屋在租住公管、直管房屋落户的基础上,允许在城镇就业和长期居住、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市城镇区域内租赁民房居住的,申请落户租赁的房屋,促进在城镇就业和长期居住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全部入学,初中毕业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参加高中录取。

【产城融合】 大力推进淄博新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城四个节点建设,努力实现“四位一体”的深度融合、无缝对接,形成城市建设为产业发展搭建平台、产业发展为城市建设增添动力和活力的良好格局。以产兴城,提升发展动力以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目标,以市和区县15个重点经济园区为主平台,编制并严格落实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以龙头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招引、产业链条拉伸、配套功能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等为抓手,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以城聚产,完善城市功能以人的需求为根本,积极构建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多方面城市综合功能体系,提高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房地产业

【概况】 2018年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7.43亿元,同比增长46.57%商品房新开工1344.22万㎡,同比增长139.96%;新建商品房销售网签536.0,同比下降19.9%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2018年,全市办理开发经营权证149个,建筑面积942.30万平方米,建设投资额274.74亿元。全市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115宗,土地面积417.7万平方米,项目规模825.1万平方米。全市共有343家开发企业参加年度信用评价,共收集有效信用信息428条,其中优良信用信息415条,不良信用信息13条。经综合评定,有30家企业被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50家企业被评定为AA级信用企业,263家企业被评定为A级信用企业。全市新申请暂定资质审批65家企业对证书有效期到期182家企业进行了核级,升级14家,降级3家,注销16家,为28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完成了9家一、二资质企业初审转报工作。

【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处置】 为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反馈意见,2018年6月份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专项处置行动全市共排查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项目120个,其中:烂尾工程12个,延期办证项目102个,延期交房项目4个,其他问题项目2个。7月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置联席会议制度。9月份,市委印发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淄博市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意见》。到年底,全市120个遗留问题项目已完成和正在处置项目117个,不具备处置条件的项目3

建筑业

【概况】 2018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83.63亿元,同比增长7.09%;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07.78亿元,同比增长10.55%;实缴税金36.53亿元,同比增长9.28%

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 2018年10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8〕35号),为建筑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按照《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鲁建建管字〔2018〕3号),在全市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减少承发包层级,简化资质类别等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优化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在淄博高新区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首次和增项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等17项资质可自愿采用告知承诺方式。

【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 2018年,我市共6类10个项目成功申报为2018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共获得省级财政奖励资金1669万元。灰缝含水率对蒸压装配式建筑墙体热工性能影响等5个项目,被确定为2018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项目,其中科技示范工程类3项、科研开发类2项。淄博市中医院东院区一期医疗综合楼等12个项目列为2018年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全市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7项,总建筑面积269.51万平方米。全市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26个,施工面积116.43万平方米全市安装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209万平方米,热泵系统应用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全市评选出淄博市优秀QC小组一等奖8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23项优秀获奖项目推荐参加省评选,共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8项

【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紧紧抓住安全责任落实、“两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业企业新上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环节,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执法检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派出297个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1200多次,查出隐患1万4千余条,同比上升17%;责令停工330处,立案处罚96个。为确保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综合检查,抽查工程160余个,排查安全隐患2000余条,责令停工35个。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3份,督促整改隐患问题646条,责令停工程10个,处罚企业11家。加强培训教育,全市开展专题培训100余次,召开现场观摩会近20次,5月25日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赴青岛施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5月22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暨双重预防体系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

“一次办好”改革工作 2018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在31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基础上,再将40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到政务服务中心。整合住建局6个窗口、房管局2个窗,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实施2条专网、11个业务平台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服务。开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动,实现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4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审批。

房产管理

【概况】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定市场预期,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8268套,分配率为91%;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43户、发放补贴486.88万元,任务完成率为104.23%。全市列入征收计划项目8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项目9个,涉及征收建筑面积61.76万㎡(其中住宅34.54万㎡,非住宅27.22万㎡)其中做出补偿决定58件。

房地产市场管理 针对淄博新区年初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供求矛盾突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淄博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淄博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划分不同区域实施“限价限转”政策。针对限价后可能出现的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倒挂、不公开销售等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执行“意向购房人多于房源必须公开摇号”的政策,同时实行“房源一次性公示、明码标价、开发商公开承诺书”等措施,保证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及合同变更与撤销管理的通知》,对备案合同的变更及撤销进行严格管理,有效的防止了一房多卖、炒作期房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推行启用《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全装修条款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机构备案条件、从业要求和部门监管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提供了依据。下发《关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违规挂靠执业资格证书等问题进行督查整改的通知》,对中介机构违规挂靠证书问题进行清理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部署,中介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开展专项排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和风险。

物业管理 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以“建设美丽和谐社区,打造人民满意物业”为总目标和总抓手,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大力推“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落实社区综合治理,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构建起市、区县、镇办、社区四级监管体系全市57个镇办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置工作人员198人(专职人员42人)。制定了《淄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出台了《淄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将物业管理注入“红色基因”,打造“红色物业”,涌现张店区的城西社区、东城华府,淄川颐泽花园、雁阳社区、柳泉社区,临淄区的辛东社区、勇士东社区、东王社区,桓台县的少海园等一大批红色社区和红色物业典型10月31日,在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颐泽社区的高翠红书记做了“打造红色物业,共促社区治理”的报告。

住房保障工作 201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公租房资格准入标准,明确了保障方式,统一了申请资料和申请流程。优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凡是能够通过部门协查、数据共享等获取信息的,一律取消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共受理审核区县公租房申请材料1232户,审核合格1206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1206户(含《住房租赁补贴证》315户)。先后组织四次公开报名配租工作。会同民政、公安、税务、工商、公积金、人社等部门对559户报名家庭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506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进入选房范围,共分配房源408套制定了《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房实施细则》,为高层次人才安居房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全市共筹集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源55套

房屋征收 全面推行使用《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用手册》,下发给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及有征收项目的镇政府、街道办,用于规范和指导各级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行为。将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符合条件的26家2018年度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供被征收人选择,并实行动态管理。5月24日,全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践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在武汉举行。我市作为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典型代表,在大会上做了经验发言。扎实推进淄博火车站南广场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4月20日起,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正式启动签约,到年底,住宅完成签约3633户,签约率达到93.8%。蓬河签约159户,签约率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