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淄建发〔2024〕46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87L/2024-5489296
成文日期
2024-11-22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废止《关于加快促进全市建筑业
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关于加快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淄建发〔2021〕202号)废止。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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