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一般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网站(http://js.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与本机关业务有关的统计信息或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js.zibo.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查阅电话:0533-2187412;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账号名:淄博住建。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联通路118号307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00504。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联通路118号302室 邮政编码:255000

受理信息申请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7412。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受理单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电话:0533-31836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受理单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电话:0533-23060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受理单位:

张店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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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300504;邮箱:zbszfhcxj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大力倡树“三提三争”,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7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101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600,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7件发布信息覆盖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建筑科技、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行业重要政策文件及工作措施。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36条,采用包括文稿解读、图片解读、简明问答、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针对2023年印发的《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通过邀请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多角度解读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城市快速路网一期工程、涝淄河综合整治工程基本情况及批准实施信息。不断优化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发布,住房保障栏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16条,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改造进展情况,常态化公开住房保障建设、配给、配后管理相关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共收到10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5件。本年度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共10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落实答复内容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答复规范合法。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公文发文公开属性的通知》《局系统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不断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根据网站栏目建设及公开需求及时调整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4.平台建设方面

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网站总访问量1265467次,信息发布231条,不断完善网站专题栏目建设和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维护,重点打造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淄博住建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通过网站、新媒体联动发布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共发布信息600余

5.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强调主要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2023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局系统各单位、科室公开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培训会,扎实提升局系统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

4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9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3

0

0

0

0

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1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0

0

0

0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1

3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供气供热企业信息公开标准不高等。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迅速落实,制定系列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组织专题系列解读。结合今年推动的住宅品质提升工作和印发的《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政策文件,积极配发相关图文解读材料,及时转发相关媒体报道解读,组织参与省、市住宅品质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高标准宣贯政策内容。

二是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组织主要供气供热企业参加全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解读供气供热企业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指导企业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网点、服务电话畅通情况及信息公开实时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项查缺补漏,逐条核查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要涉及城市品质、行业发展、住房保障、公用事业、质量监管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情况。不断创新燃气供热企业信息公开评估机制,提升供气供热企业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通过部署开展管道燃气、集中供热特许经营评估,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供气供热企业特许经营评估体系,倒逼企业强化自身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印发《淄博市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工作指引》,以信息公开内容为主,建立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指标体系,明确管制内容和惩戒措施,规范企业信息公开行为。

(四)《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共21项,包含重点领域、政策解读、规范化建设、平台建管4个方面,促进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提升,推动决策有序公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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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300504;邮箱:zbszfhcxj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聚焦行业发展深化主动公开。2022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1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90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596发布信息聚焦建筑业、房地产业、市场监管、建筑科技、疫情防控、住房保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公开行业重要政策文件及工作措施。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52条,采用包括文稿解读、图片解读、简明问答、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原山大道快速路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及批准实施信息。

(二)聚焦答复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10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3件。本年度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共10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数量较往年均明显增加,主要申请内容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

(三)聚焦制度建设强化信息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公文发文公开属性的通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根据网站栏目建设及公开需求及时调整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政府文件发布格式规范和数据联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已发布文件有效性。

(四)聚焦政务媒体推动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网站总访问量984888次,信息发布905条,高质量维护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淄博建设新浪微博、淄博住建抖音号,通过新闻短讯、短视频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落实举措,共发布信息596条,累计关注数量已达14.6万余人

(五)聚焦责任落实增强监督保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强调主要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落实各单位、各科室公开责任分工结合局系统青年党员干部培训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局系统新进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2

5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5

0

0

0

0

1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3

0

0

0

0

6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0

5

0

0

0

0

1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3

0

0

2

5

6

4

0

0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仍有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不充分、燃气热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落实等。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迅速落实,制定系列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融入业务行动。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细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嵌入业务全流程。

二是持续提高解读质量。针对2022年重点领域重要工作过程中印发的政策文件,及时配发多角度解读材料,如《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供热工作的意见》等。

三是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供气供热服务质量,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将燃气供热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企业信息公开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件、政协委员提案44件(含平时提案1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建筑科技,公用事业,农村危房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情况。组织对各供气供热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对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公开内容要求等进行了业务指导,先后印发三期通报督促企业提升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四)《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共33项,全部按期完成。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领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2021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172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164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落实各单位、各科室公开责任同时,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73条,采用包括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动漫解读、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年内召开了9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8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86件,受理件数比去年增长26.2%,答复件数比去年增长48.3%。主要申请内容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印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落实公开主体及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创新举措推进公众参政议政,召开“建设为民·圆桌会议”11,邀请多方参政议政,让企业、居民和监管部门、媒体面对面,提问、解疑、共商、答惑,群策群力共克难题,助力政府决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网站总访问量1809131次,信息发布1720条,开设了“淄博住建”抖音号,通过短视频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落实举措,“淄博建设微博、“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淄博住建”抖音号共发布信息2164条,累计关注数量已达98000余人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突出主要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根据网站栏目建设及公开需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公开依据及公开时限,并在网站发布。贯彻落实《2021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督促各燃气热力企业及时做好行业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0

4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0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0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6

0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6

0

2

15

0

0

0

0

0

14

5

4

2

2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新举措,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缺少亲民性、传达力度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整体工作水平还有进步空间。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做出了一定改进: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文件审签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进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性文件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实时推送有关解读文章;三是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区县住建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培训。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融入业务行动。推动公开工作日常化,细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

二是强化公众决策参与。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决策会议措施,积极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强化公众参与,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深入推动供气、供热领域企业服务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建筑科技,公用事业,农村危房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办理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我局创新“焦点问题”解决模式,邀请多方参政议政,首创“政企民·圆桌会”,让企业、用户和监管部门、媒体面对面,提问、解疑、共商、答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局属单位共召开圆桌会议11次,在多个焦点问题上邀请利益相关方,共同促进问题解决,推动领域发展。

    特此报告。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6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对于日常文件做到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对于工作动态和相关典型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对外公开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整理2020年信息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科室和单位。聚焦“三改三建”、绿色建筑发展、物业管理等民生热点,加大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工程进展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围绕2020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要的政策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2020年共解读政策19条,年内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平台建设2020年网站总访问量1544712次,信息发布1840条,淄博建设微博信息发布332条,粉丝量77561人,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发稿375条,订阅数2269人。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结合融公开工作台,系统整合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完善“双公示”专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实时公开查询;建立财政预决算专栏,对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持续更新“三改三建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加强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不断维护安全生产专栏,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加强行业管理平台建设网站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诚信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建立“诚信信息公示”系统,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实时公开,对建筑企业诚信情况实现日排名。网站建立“房地产预售楼盘查询”系统,对房屋预售楼盘情况进行实时公开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2件,比去年58件增长了41.4%,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0件,比去年增加17.6%,政协委员提案62件,比去年增加了51.2%。

从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关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停车难提升城市功能等建议提案25件。二是关于物业管理、人居方面的建议提案有23件。三是关于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改革发展、建筑节能等建议提案11件。四是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旱厕改造、古村落保护、人才公寓等建议提案有12件。五是关于公用事业方面的建议提案有11件。这些建议、提案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行文规范严谨,措施有效落实,答复认真及时,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目标,严格按办理工作要求和程序,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实现了办复率100%。9月25日上午,我局召开了面复会,邀请了人大、政协的相关领导,以及部分代表和委员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答复,及时改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33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1

2985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65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

+3

2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42.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机构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机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1

1

0

0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1

1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不属于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56

1

1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6

30

0

1

47

0

0

0

0

0

10

1

0

2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主动公开情况来看,存在部门文件与部门会议公开不及时,规范性文件以外文件缺少解读的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规范要求,及时公开部门文件与部门会议,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同时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文件内容公开的效果。从依申请公开和复议情况来看,存在部分针对非政府信息或非本部门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仍存在答复情况适用法律不正确、答复时间超出法定期限的问题。下一步将增强政务公开知识普及,同时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六、其他情况

无。

特此报告。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8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5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530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00条,其中:市住建局公开信息290条,市房管局公开信息210条;在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598条、总访问量1639157,其中:市住建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44条、总访问量1355092,市房管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154条、总访问量284065。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市住建局、市房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

(二)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印发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协调机制、督办机制等,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住建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推进部门“两微一站”建设,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四)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相关业务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发布政策法规文件等25件,其中:市住建局发布政策法规8件,市房管局发布政策法规17件;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政策解读12件。

(二)及时做好各类咨询投诉办理。扎实做好市民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件3095件,其中:办理市政府投诉中心转办件2715件,办理网络咨询投诉380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平台的互动交流。2018年在微博公开信息243条,其中:市住建局在微博公开信息175条,市房管局公开信息68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99条,其中:在“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9条,在“淄博房产”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40条;在今日头条政务头条号公开信息54条;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4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2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网站实时公开查询,对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建立“三改三建”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建立专栏。

(二)加强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市住建局部门网站重点加强诚信信息公开管理,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实时公开,建立专门公开查询,对建筑企业诚信情况实现日排名。市房管局部门网站在“便民服务”栏公开办事指南、备案合同查询、二手房交易平台、开盘预告、出租、求租、求购、出售等信息;在“诚信档案”栏公开开发公司、经纪公司、评估公司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记录,对优秀企业和违规企业区别标注等;在“精品楼盘”栏公开精品楼盘相关信息,方便了广大群众。

(三)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公开。包括企业和人员管理、诚信管理、建设手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村镇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年内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都维持原答复行政行为。收到行政诉讼1件,出庭答辩后,答辩后诉讼人主动撤诉。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8年,由市住建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5件,比去年增长了12.3%,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由市房管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2件,比去年增长了22.22%,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

(二)涉及主要内容。从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关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等建议提案30件。关于城市管理的建议提案,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3件。关于加强集中整治城区烂尾工程、物业管理、推广住宅精装修住宅一体化的建议提案有25件。关于促进建筑行业改革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建议提案5件。关于环卫工人待遇提升、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建议提案有4件。我们将“行文规范严谨,措施有效落实,答复认真及时,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目标,严格按办理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实现了办复率100%。2018年9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召开了面复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1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版)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4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2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23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34

     1.按时办结数

33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3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1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积极推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50条,主要在淄博市政府网站住建局模块进行公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42条,网站信息公开408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0条,政策解读22条。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11项,均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费用减免,办结率100%。11项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未查到的2件。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认真清查各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实施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清理。二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相关业务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特别是对于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2件。二是加大投诉办理。扎实做好市民投诉工作,共接受各类投诉和建议921件,其中,市政府投诉中心转办599件,网络投诉322件,所有投诉和建议均按照有关制度进行了细致处理,办结率100%。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相关平台,做好互动交流。政务微博回应民众关切,新浪和腾讯政务微博,粉丝达到近40000人,全年共发布微博242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实时公开查询,对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建立三改三建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建立专栏。二是加强建设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加强诚信信息公开管理,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实时公开,建立专门公开查询,对建筑企业诚信情况实现日排名。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包括企业和人员管理、诚信管理、建设手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村镇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年内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9件,比去年增长了11%,其中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36件,涉及代表66人,涉及委员42人。从内容上看,涉及到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的建议提案,如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加强小城镇建设、公厕建设建议提案有29件,涉及到城市管理,如城乡环卫一体化、绿化养护、井盖管理、空气环境治理等问题的建议提案有16件,涉及到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管、环卫工人待遇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的建议提案有4件。从提案内容看,充分反映了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行文规范严谨,措施有效落实,答复认真及时,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目标,严格按办理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实现了办复率100%。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5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8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2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9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6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1

     1.当面申请数

 1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1

     1.按时办结数

1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复议人不清楚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6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积极推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708条,主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建设信息网进行公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98条,其中,在网站动态类信息公开158条,规范性文件公开32条,相关政务类信息公开136条,各类公示公告48条,政协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信息11条。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25项,均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费用减免,办结率100%。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5项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1件,不属于本机关范围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无收费,全部实现减免。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认真清查各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实施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淄博信息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清理。二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相关业务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特别是对于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32件,解释业务工作11条。在政府信息公示栏目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对我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解读。二是加大投诉办理。全年处理市政府网站投诉75起,网络投诉咨询130起,政府投诉中心转办件401件,答复率100%,被市政府投诉中心列为全市办理投诉较好的单位。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相关平台,做好互动交流。政务微博回应民众关切,新浪和腾讯政务微博,粉丝达到近40000人,全年共发布微博298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实时公开查询,对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公开,建立三改一建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建立专栏。二是加强建设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加强诚信信息公开管理,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实时公开,建立专门公开查询,对建筑企业诚信情况实现日排名。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包括企业和人员管理、诚信管理、建设手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村镇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年内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5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03-14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积极推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79条,主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建设信息网进行公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90条,其中,动态类信息公开118条,规范性文件公开18条,相关政务类信息公开81条,法律法规公开1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21条,各类公示公告和通知公开115条,提供文档下载22条,党务公开、建筑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精神文明四德建设、三严三实、人大专项评议等各类专栏公开信息110条,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南、企业诚信情况、行政权力清单等重点信息16条,全年办理舆情或网络投诉件601件,其中投诉中心转办252件。

  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18项,当面申请数7件,传真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1 件,信函申请数9 件,均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费用减免,办结率100%。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18项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9件,不属于本机关范围的3件。

  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无收费,全部实现减免。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认真清查各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实施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淄博信息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清理。二是制定完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步骤和责任主体,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相关业务和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特别是对于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解读。在政府信息公示栏目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对我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解读。二是加大投诉办理。全年共办理政府投诉中心转办件252条,在网站设立在线咨询和监督投诉栏目,全年受理咨询投诉20余条。办理政府网络投诉件348条,办理率100%。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相关平台,做好互动交流。政务微博回应民众关切,新浪和腾讯政务微博,粉丝达到近40000人,全年共发布微博290余件。在网站设立意见征集栏目,全年共征集意见2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安全生产信息、重点工程信息、规范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信息等的政务公开。二是加强建设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加强诚信信息公开管理,针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类企业、园林市政等企业诚信行为进行逐步公开,目前施工企业诚信行为每日进行公示更新。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包括企业和人员管理、诚信管理、建设手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督、村镇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设立举报箱和咨询电话及网络指南。机关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箱和指引牌,对群众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便捷通道。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共接到2件行政复议,一是王俊才、魏新志、王桂林、王福明、徐秀玉、王柏林等人申请对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行政复议。经查,2014年11月26日,复议人只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并分别与2014年12月1日和12月9日得到了两个部门的答复,未向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此,此行政复议申请无效,建议向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向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核定资质等级审核的材料,我局答复后,其不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行政复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研究后,决定维持原答复。三是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向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材料,我局答复后,其不服向张店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诉讼,我局已于2016年对其进行重新答复。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5日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7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7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0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8

     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9

  (二)申请办结数

 18

     1.按时办结数

 1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9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复议人不清楚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王树银  审核人:沈刚  填报人:陆洋  联系电话:2300504   填报日期:2016.2.14

   

   

2014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3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9-10

为全面有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成立机构,专人负责,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现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落实上级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狠抓了贯彻落实。二是认真清查各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实施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淄博信息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清理,确保市住建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清理过期政府信息20余条。三是制定完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步骤和责任主体,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安全生产信息、重点工程信息、规范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信息等的政务公开。2006年初到2008年及2009年-2013年的信息公开内容已全部公开完成,公开信息100余条。五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实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对外发布。

二、拓展载体,丰富形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适应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淄博建设信息网”( www.zbjs.gov.cn)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全新改版,同时启用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单位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各类政府信息。今年,我们还新开通了新浪和腾讯的官方微博“@淄博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2013年,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共162条。两次参加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及时与群众沟通互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在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动设立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公示牌和栏目,实行挂牌上岗,加强监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政务公开文件,并通过网络等媒介主动公开。

三、严格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设立举报箱和咨询电话及网络指南。机关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箱和指引牌,对群众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便捷通道。实行挂牌上岗,加强民众监督。2013年全年共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项,均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费用减免,进行了满意回复,办结率100%。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和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对政府已申请公开的信息,建立统一的审批公开程序和制度,建立完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对公开信息做好记录、存档和审查、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好备案工作。

四、加强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先后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学习。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信息发布人员较熟练的掌握政府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实现了部门信息的及时传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2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0

  为全面有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成立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现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职责和岗位职责,建立了《市建设系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淄博市建设系统保密审查办法》、《淄博市建设系统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淄博市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和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对政府已申请公开的信息,建立统一的审批公开程序和制度,建立完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对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记录、存档和审查及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好备案工作。

  二、拓展载体,丰富形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们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淄博建设网” (http://www.zbjs.gov.cn/)等不同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单位职责、业务工作、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区县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今年,我们将对网站进行一次更新改版。在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外,严格网站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网站管理力度,同时增设便民服务指南、法律法规、专业术语等专用栏目,同时增设党务公开,及时更新城建动态。2012年,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共162条,其中,政策法规109条,业务工作类51条。没有发现涉密信息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两次参加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倾听民意。在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动设立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公示牌和栏目,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要经过严格保密审查,对确实拿不准的信息,要经过上级部门或市保密部门确定后,再进行公开。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政务公开文件,并通过网络等媒介主动公开。

  三、严格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设立举报箱和咨询电话及网络指南。机关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0533-2301469。对群众投诉、咨询或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便捷通道。2012年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有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先后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学习。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信息发布人员较熟练的掌握政府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实现了部门信息的及时传递。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 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如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等问题,今后还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力度,继续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1月29

201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3

201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7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0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