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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5 10: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2021年度淄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普法工作

重点任务

拟宣传的重点内容

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完 成

时 限

年度普法计划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1.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加强系统内学法用法;编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规划。

2.制定“八五”普法计划,开展普法讲座、普法宣传进企业(工地)等活动。

3.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普法活动。

4.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

1.1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3月,结合建筑工地开工关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普法宣传。

3.4月,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4.5月,研究制定我局“八五”普法计划。

5.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6.7月,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工地)活动。

7.9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8.10月,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

9.11月,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

10.12月,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政策法规科

 

李庆喜

2303052

 

zbjw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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