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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专区·聚焦消费市场】市住建局:出台通知促进住房消费

发布日期:2020-08-11 10:13: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淄博市“六保三促”工作方案》精神,有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住房消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

《通知》规定

 2020年12月31日前正常施工建设的开发项目,实行住宅全装修的,在全装修开工控制节点后根据工程进度增加一个控制节点,全装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50%;增加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控制节点,全装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15%。此次增加的2个控制节点,分别可以提前拨付20%、15%的全装修监管资金。

《通知》要

  在单体竣工验收合格节点前,按实际控制节点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拨付重点监管资金。降低留存比例可与《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根据开发企业、总承包企业信用情况以及预售项目装配式住宅建设情况降低留存比例累加。按照《通知》规定,对3A级开发企业、使用3A级总承包企业以及装配式住宅的项目,累加后可多拨付10%的重点监管资金。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多项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推动住房消费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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