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保障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2批选房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5 09:3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2批房源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0年6月28上午9:00-11:00

二、选房地点

 高新区张桓路与鲁泰大道交叉口以东路北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三楼会议室。

三、配租房源

此次计划分配18套,其中:6#楼15套、11#楼3套(房源详情见附件1)。

四、参加现场选房人员

已进行综合计分排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以6月4日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的名单及排名为准)。由于此次合格家庭数高于能够配租的房源数,本次可选房共18套,选房顺序号为《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名单综合计分轮候排序明细表》(2020年5月22日)的1-12号的家庭和本次报名的《高新区剩余房源分配名单综合计分排序明细表》1-2号的家庭可参加现场选房。

现场选房时,原则上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申请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2)。

五、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次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填写《选房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四)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单》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六、选房结果公布

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第一时间在选房现场及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js.zibo.gov.cn)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房家庭代表请于开始选房时间30分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签到(非本人选房的,还须携带《委托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签到的不能进入选房现场。

(二)选房时,一户选房家庭最多允许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障选房顺利进行。

(三)由于现场选房时间有限,请各选房家庭事前详细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预案,选房时带好纸和笔。

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高新区房产管理处住房保障科,电话:3153950。

 

附件:附件1高新区计划分配房源信息表.xls
                  附件2委托书.doc


 

                              

 高新区房产管理处

2020年6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