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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合规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11 10:05: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合规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规情况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招标代理项目57个,涉及招标代理机构43家,其中,本地企业19家,外地企业24家。按照要求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情况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提出整改意见35条,下达督办通知书5份,提出督办意见10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投标书面报告和过程资料不够严谨、不完整,遗漏项目前期手续材料、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和开评标资料签字不完整等;山东恒德建设工作咨询有限公司修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资信标分值和加分要求,不按规定使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山东恒亿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淄博市华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估算价未达到5000万元使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未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淄博远景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违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设置不合理,以社会认证作为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另外具备专业承包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代理机构项目组人员与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不一致。

(二)个别区县对招标文件中选用错误的评标办法发现的不及时,对评标专家抽取环节监督不严格。临淄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造成开评标现场监管不到位。

    三、处理结果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7家招标代理机构,向项目所在地区县招投标监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涉及以下企业: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恒亿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淄博远景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华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据《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上述企业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并将相关监督执法过程按要求留存记录。

(二)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各项措施。我市已出台《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淄建发〔2019〕116号),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管理的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相关举措,对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规定及时上报不良信用信息,使信用评价切实起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作用。

(三)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及时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各招标代理机构应着重提升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的从业能力,代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维护全市招投标市场环境。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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