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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13:37: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建发〔2019〕8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要求,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成立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通知如下:

主  任:王  瑛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马东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刘超军  党组副书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

服务中心主任

高  燕  党组成员、调研员、市公用事业服务

中心主任

尚明楼  党组成员、调研员、新城区开发建设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孙振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  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滋英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王聚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副县级干部

李继承  副调研员

李沛清  副调研员

成  员:宋  超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荣庆利  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处长

王卫东  办公室主任

王世福  组织人事科科长

韩  博  政策法规科科长

田英华  财务审计科科长

李  强  城市建设科科长

李  军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黄文涛  村镇建设科科长

姜晓兰  科技与勘察设计科科长

张克根  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梁  宁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徐立霞  住房保障科科长

李  军  物业管理科科长

马万锐  公用事业科科长

王艳丽  行政许可科科长

房晓军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宋士军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宁  伟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冯  明  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振明  市置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连秀  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周庆永  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经理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王聚宝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克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公用事业安全执法处分别设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各有关单位将联络员名单书面报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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