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建发〔2019〕47号 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18〕56号),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1 号)、市安委会《全市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淄安委发〔2019〕5 号)工作要求,经征求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意见建议,制定了《全市住建系统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牵头科室积极与省厅对口处室沟通对接,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请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办公室。如机构改革单位有变化,相关责任事项随机构职能一并划转。 联系电话:2302313,邮箱:zbsjwab@163.com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全市住建系统城市安全发展 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科室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制定和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 局城建科 | 市管线处 | 2019年 | 2.严把准入关口。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建设等重大风险管控制度。 | 局行政许可科、局科技科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9年完善相关制度,常态化落实 | 3、严格执行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玻璃幕墙技术标准 | 局物业科、局市场科 | 2020年 | 4、严格执行充电桩、加油(加气)站点技术标准 | 市公用事业科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执法处 | 5、严格执行燃气工程技术标准 | 6、严格执行管线管廊技术标准 | 局城建科 | 市管线处、市市政质安站 | 7.加强供热、供气、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 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 市公用事业科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执法处 | 长期,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 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 市市政质安站 | 8.按照供气供热设施设计标准,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 | 市公用事业科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执法处 | 2019年 | 9.因地制宜推进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加快管线入廊。 | 局城建科 | 市市政质安站、市管线处 | 2019年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要求实施 | 1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 局城建科 | 市城建保障服务中心 | 长期,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 11.按照产权归属,统筹穿城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配套建设。 | 局城建科 | 市城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 | 12.强化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局安办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执法处 | 2019年加强和完善整治措施,常态化落实 | 13.加强建筑施工作业风险管控,强化检维修作业、用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顶管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及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 局安办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执法处 | 2019年加强和完善整治措施,常态化落实 | 14.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居住小区楼房外墙附着物的管理、安全检测和维护,严防倒塌、坠落事故。 | 局物业科 | 物业科协调物业公司 | 2020年加强和完善整治措施,常态化落实 | 15.强化燃气、供热地下管网管廊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因勘探、施工等破坏地下管网。 | 市公用事业科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公用执法处 | 2021年加强和完善整治措施,常态化落实 | 16.深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 | 局城建科 | 市重点办,市市政质安站 | 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 17.加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群租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 局市场科、局物业科 | 长期,2020年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 18.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局物业科 | 2020年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 19、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局安办 | 市质安站 | 长期,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 20、督促物业公司抓好电梯加强日常巡查、维保、检验及安全技术评估 | 局物业科 | 21.加强燃气安全治理和安全监管。 | 局公用事业科 | 市公用事业中心、市公用事业执法处 | 2019年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常态化落实 | 22.完善住建系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防范措施。 | 局安办、局公用事业科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9年 | 22.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 局安办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9年完成预案修订并逐步完善,按计划推行基础和队伍建设 | 23.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间的执法工作衔接,在分管行业领域推动联合执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 局法规科 | 市质安站(执法支队)、公用事业执法处 | 2019年 | 24.理顺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落实监督责任。 | 局许可科 | 市质安站 | 2019年 | 25.加快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 局科技科、局工程科、 | 市建管处、市开发办 | 2019年完善机制,按计划落实 | 26.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 局科技科 | 按省规定要求实施 | 2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 | 局安办、局公用事业科 | 市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9年完成工作部署,按计划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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