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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9 16: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建发〔2019〕46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劳动节临近,旅游进入旺季,建设工程进入黄金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特点,认真分析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的强化管控、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盲区,确保安全。

二、强化措施,抓好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按属地管理要求,对照日常监督检查隐患台账,强化跟踪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将问责关口前移,突出重要节点,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等关键环节管控

要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在建工程深基坑、高支模、管沟开挖、大型吊装、起重设备、地下暗挖、顶管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对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审查、论证,或不按论证方案施工、未进行阶段评估和节点验收等行为的,责令停工整改。

四、科学部署,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各单位节后要结合节日值班情况,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补休。

五、落实责任,做好迎接国务院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考核标准,把握重点,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对未完成的任务要加快完成落实,确保工作不漏项;整理完善档案资料,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和现场考核工作;对应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考核标准落实好迎检区县和企业,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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