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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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改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方式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淄建发〔2016〕96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淄建发〔2017〕30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下载:164号文件附件电子版.doc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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