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专栏 > 发文公告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和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10:2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建发〔2018173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区县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中秋和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淄安办明电〔2018〕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当前季节和任务特点加强安全检查巡查,以更加严密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精心筹划安排,认真做好省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各项准备;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查彻改问题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推进“大快严”行动,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强化超前防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房地产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检查等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大安全检查密度和执法处罚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扎实搞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各类风险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三违”造成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合理安排作业内容,科学调整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筑等特殊工序施工;要切实改善民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妥善安排加班和留守人员生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强度,避免连续加班加点和夜间加班作业;要加强工地饮食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市及区县主管部门采取直插一线、暗查暗访、限期整改等措施,对在建工程进行抽查,对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危大工程”不论证、不按方案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并依法顶格处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

三、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突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线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环节,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风险点,及时消除隐患。一是抓好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中的安全管控,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使用安全检查,确保城市管网、污水垃圾和渣土处理、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安全责任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管控。二按照《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规程和管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抓好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相关单位要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杜绝空岗漏岗,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预警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机制,遇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市级行业管理机构要对各级各有关单位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对不严格落实责任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9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