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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扬尘防治异地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9-12 17:4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建发〔2018〕171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明电〔2018〕13号文件切实加强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安办明电〔2018〕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发〔2018〕49号文件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淄安办发〔2018〕36号)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8月11日至8月31日组织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异地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11区县33个在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96.77万㎡,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3份,督促整改工程安全隐患和扬尘问题646条(安全隐患570条、扬尘问题76条),责令停工程10个,记录不良行为1份,责成区县处罚企业11家,其中因教育培训不到位处罚企业1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93人,其中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5人。

(一)检查发现,博山区、桓台县、高新区等区县对异地执法检查非常重视,派出的检查人员业务水平高,检查过程认真负责。

(二)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积极争取管委会支持,申请财政资金120万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第三方机构高频次、全覆盖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项目每月覆盖一次,单体工程每季度覆盖一次,主要建筑材料全面抽查,有效的提高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此次检查发现,文昌湖区抽取3个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以往有较大提高。

(三)大多数区县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张店区、桓台县、文昌湖区和经开区出台相关文件强化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快老旧机械淘汰更新,全面规范设备备案、检测、租赁和定期维护保养等行为,积极引导起重设备检测机构延伸服务,要求各检测机构在起重设备运行期间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塔吊、施工吊篮等月检报告制度,实现全过程有效监控,杜绝重大起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检查人员配备不齐全、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企业自查、项目部自检流于形式,难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如:博山区新型多功能日用玻璃生产线项目厂房的施工单位淄博颜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检查未填写复查情况及意见,频次不足每月一次,项目部检查内容不全面,无复查意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无考核人签字,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监理项目部自查记录,监理通知单回复不及时,也未采取措施制止,未提供重大节点验收记录。

(二)个别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检查发现,山东青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临淄区东郡居住区B区B10#-13#、B28#-31#住宅楼,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未进行专家论证。

(三)部分起重设备安全问题突出。检查发现,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施工的桓台县中南樾府3#楼,塔吊地梁生产日期与出厂日期不匹配、地梁螺栓标准节螺栓松动严重、标准节出现混装、回转转台与标准节不匹配、回转转台锈蚀严重、起重力矩限位不起作用;高青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施工的高青县青平社区13B#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塔机黑匣子失效,后臂护栏松动,司机室挡风玻璃遮挡视线,主钢丝绳缺油,力矩限制器不起作用,司机室重复接地未接。

(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检查发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周村区碧桂园翡翠世家项目67#楼,塔吊司机李选江无证上岗;山东青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临淄区东郡居住区B区B10#-13#、B28#-31#住宅楼,电工施明国无证上岗;高青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施工的高青县青平社区13B#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塔吊司机无证上岗;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沂源县西城华府12#楼,塔吊司机刘纪文无证上岗;淄博锦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经开区杏元子村棚户区改造4#5#6#12#楼,电焊工刘剑人证不符。

(五)个别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高新区中润华侨城3#配套商业综合楼,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严,建筑垃圾、散落物清理不及时;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沂源县西城华府12#楼,现场物料覆盖不严。

三、查出问题项目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西城华府12#楼等10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要求其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对施工、监理单位记录不良行为。名单见附件1《停工工程一览表》。

(二)责成临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的临淄区东郡居住区B区B10#-13#、B28#-31#住宅楼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在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

(三)责成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5家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名单见附件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一览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各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整改,逐项复查验收,并将复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质安站备案,处罚情况9月底前报市质安站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投标承揽工程资格等处罚,同时,对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企业自控履职管理。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施工企业履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月度检查和关键节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自控履职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监理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好对监理项目部的月度检查工作,落实好在队伍(人员)资质(资格)审查、方案审查、重大危险源旁站监理、关键节点检查验收等方面的监理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计划从9月份开始,每月向区县党委、政府通报各区县建筑安全执法(处罚)情况及排名,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主体,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罚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工程建设各方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在开工前将重大危险源项目登记在册,并在现场公示。所有重大危险源项目必须全部经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要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批,并严格按审批后的论证方案组织施工,对未论证或不按论证方案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并严肃处理。需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工程施工至1/3阶段时、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玻璃安装前及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完成阶段时,施工单位应邀请不少于3名原论证专家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包括不少于2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要全面强化深基坑、高支模、超高脚手架、网架吊装以及载人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吊安拆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关键节点验收时,施工、监理企业必须派人旁站监控,并留影像资料备查。

(四)突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对施工企业法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10月份市质安站将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与各类评优树先挂钩,对考试不合格的企业,将在下半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中进行重点检查。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监督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业务学习,11月份市质安站将组织全市监督人员业务考试,并将成绩全市通报;要将企业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加大力度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要通过倒查视频、现场问询、检查台帐等方式,切实发现施工现场真实情况,对存在围挡破损不连续、渣土车外运未覆盖或覆盖不严、场地内裸露土未覆盖或覆盖不严、车辆进出冲洗时间短、冲洗设施堵塞损坏或不使用、视频保存达不到30天要求、场地内没有定时洒水、降尘雾炮数量不足或不使用、建筑垃圾随意抛洒等问题的项目,按照《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厅发〔2018〕3号)的相关规定,一次发现除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立即实施停工10天以上;两次发现的,加倍给予经济处罚并立即实施一个月以上的停工整治;三次发现的,依法给予3倍经济处罚,立即实施1个月以上停工者整治并取消施工单位1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承接建筑工程的资格。


附件:1.停工工程一览表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一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911





附件1

停工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备注

1

西城华府12#楼

沂源嘉禾置业

有限公司

青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沂源县

2

新型多功能日用玻璃生产线项目厂房

山东宏达玻璃

有限公司

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颜建集团有限公司

博山区

3

东郡居住区B区B10@-13#、B28#-31#住宅楼

山东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盛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青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临淄区

4

双泉安置区3#住宅楼

中电建(淄博)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天津建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淄川区

5

中润华侨城3#配套商业综合楼

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区

6

清平社区13B#综合服务中心

山东元骏置业

有限公司

淄博德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青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高青县

7

中南樾府3#楼

淄博锦琴房地产有限公司

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桓台县

8

碧桂园翡翠世家项目67#楼

淄博碧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周村区

9

杏元子村棚户区改造4#5#6#12#楼

北郊镇杏元子村村民委员会

淄博建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司

淄博锦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开区

10

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昌馨苑二期21#-26#楼及地下车库

萌水镇政府

山东新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昌湖区


附件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岗位类别

人员姓名

主要问题

备注

1

东郡居住区B区B10@-13#、B28#-31#住宅楼

山东青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电工

施明国

无证上岗

临淄区

2

清平社区13B#综合服务中心

高青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塔机司机

塔吊司机拒不配合检查,施工企业项目部也不提供相关情况

无证上岗

高青县

3

碧桂园翡翠世家项目67#楼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塔吊司机

李选江

无证上岗

周村区

4

杏元子村棚户区改造4#5#6#12#楼

淄博锦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焊工

刘剑

人证不符

经开区

5

西城华府12#住宅楼

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塔机司机

刘纪文

无证上岗

沂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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