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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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建发〔2018〕2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 为认真落实《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查阅资料、综合评定方式。各单位对照考核办法自查自评,总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考核组认真查阅考核资料,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对各区县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 二、总体评价 从考核情况看,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紧抓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两体系”建设、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重大危险源管控等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系统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一)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各区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分解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强化检查督查,严查安全隐患。年内废止106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9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55份,立案处罚54起,停工处罚数量是去年的2.5倍。张店区、淄川区、沂源县成立工业企业新上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机构。博山区、高新区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的指导,组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安全培训。临淄区、沂源县指导镇办建立限额以上建设工程巡查、信息报告制度,对镇办进行月考核。高青县、高新区、文昌湖区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查隐患。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将检查发现的违法工程及时告知国土、城管执法部门及镇办,形成监管合力。张店区不断强化对监理履职的监督检查,今年记录监理不良行为44次。文昌湖区对8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1.3万元。 (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全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向施工现场配发1092套《建设工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2474册《建设领域学规懂规践规学习手册》和3万余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突出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抽查,研发一线工人“安全教育云平台”培训系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参加“安康杯”竞赛、网络知识大赛,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介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经开区积极参加房屋建筑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没有一次缺席。淄川区依托“建设行业安全教育警示体验”基地全年培训15482人。博山区制定安全培训方案,利用雨天休班及夜校等方式组织安全教育。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建立微信公众号并及时更新安全信息。 (三)“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各区县按照全市住建系统“两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分级管控、分行业推进的原则,积极督导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并进行分级,落实责任和管控措施,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两体系”建设主体责任。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工作成效显著。各区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深基坑、高大模板、超高幕墙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内部方案审查、专家论证和阶段评估制度,从严整治“危大工程”不论证、不按方案实施,以及技术交底、关键工序控制、节点验收、监理审查把关等方面的问题。高青县对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予以严厉处罚。 (五)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区县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施工现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各级施工总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应急救援后备队伍。各区县积极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从业人员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预控水平和应急救援力。高青县系统组织消防、触电、坍塌等专项或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六)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各区县积极组织安全观摩,带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导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强化动态管理,定期通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摘牌情况。桓台县、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积极组织现场观摩会,实地学习典型工地先进的管理理念,激励各企业创优争先。 (七)日常工作落实到位,信息报送积极认真。全市集中开展了“大快严”行动、“学规懂规践规”、百日攻坚及执法大检查等活动,多数区县能够按要求细化方案、制定措施,统计上报工作情况。淄川区、博山区、高新区在日常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中,文件通知传达及时,信息报送及时认真。淄川区积极上报安全工作典型做法,并多次在住建系统迎接上级考核过程中提供相关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从考核情况看,各区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或改进。 (一)安监机构建设滞后于工作需要。除博山区外,其他区县房屋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人均监督面积均超过标准规定,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人员专业配备不全、监督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问题。经开区正式在编监督人员仅1人。多数区县未单独设立市政工程和工业企业新上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机构,档案台账等资料不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 (二)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率较低。部分区县安全大检查和执法检查行动落实不到位,重检查轻处罚,没有综合运用资质、招投标等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监管手段单一;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进行拉网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依然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问题。临淄区、桓台建管局、沂源县、高新区等未严格按要求落实领导带队检查。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区县对施工企业督导力度不够,施工企业安全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监理企业责任意识、业务技能、履职行为等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未发挥好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审查把关和检查验收职责。 (四)“两体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区县督促企业“两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一企一册”风险点名册备案工作落实不到位;未积极组织开展“两体系”建设专项检查。 (五)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区县未建成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对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检查不到位。张店区、沂源县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类人员证书失效超期问题。 (六)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经开区未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收发工作,对上级文件传达贯彻不及时;桓台建管局、文昌湖建设局房屋建筑日常信息报送不及时。 四、工作要求 2018年安全目标考核将继续与各行业对区县的考核相结合,继续加强对监督执法检查、重大危险源管控、“两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的考核;督促区县尽快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并落实人员,对文件传达贯彻、日常统计报送等工作强化落实。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相关区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要求,尽快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齐专业检查人员、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执法监督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素质。短期内机构编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聘请第三方服务等形式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管,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巩固深化“两体系”建设成果,督促企业做好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做好“一企一册”登记备案。要深入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许可证审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项目经理安全考核、不良信用记录等工作,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秩序,规范参建各方安全行为。要发挥好监理企业审查把关和检查验收作用,不断规范现场监理工作,对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进一步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注重加强阶段评估和节点验收工作。要强化对论证程序的监督,指导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落实技术交底和危险源公示,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对未按规定编制、审查、论证的,或不按论证方案施工、未进行阶段评估和节点验收的,一律责令停工并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积极探索贴近实际、科学高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模式。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岗前培训教育制度,分层次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教育宣传活动,积极报送安全信息,在全行业领域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整改报告,于2018年3月1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附件:2017年各区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一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7日 附件 2017年各区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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