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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全力做好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发布日期:2018-12-27 16:48:20 浏览次数: 字体:[ ]

 年末将至,民工工资投诉进入高峰期,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周村住建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民工清欠落实。

 一是落实政策保证。根据《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各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设立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上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周村区清欠办负责监督账户使用情况。如超过两月未通过监管账户发放工资,则对施工单位下发建议停工通知书,以此杜绝包工头卷钱跑路及劳务公司扣钱不发等问题,保证民工按月足额拿到工资。截至目前,周村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数39个,达到95%以上。

 二是狠抓监督落实。为确保监管账户正常使用,要求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须每月25日前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程造价的20%÷工期),对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予以限期整改;连续出现两次的,通过约谈法人代表、信用扣分、限制其相关建设手续办理等方式进行约束,直至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同时,对不执行本实施细则的建设单位,将视情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批评,后续建设项目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是强化日常巡查。保证新开项目三天内对项目经理进行工作交底及每月上报资料告知。对辖区内所有竣工和在建工程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重大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提前介入,避免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截至目前,周村区住建局共接民工上访23次,涉及人数141人,金额813.2万元。(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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